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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更新时间:2023-08-06 23:11:10作者: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构成既遂的,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根据抢夺或者窃取国有档案后是否存在严重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如果还造成了其它的违法事实那么是需要一并处罚的。

一、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构成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档案的灭失、毁损往往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为了加强对国有档案的保管、利用,惩治严重妨害国有档案的犯罪十分必要。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所有的档案。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所谓国家所有的档案,是指国家档案馆保管且所有权属于国家的档案。归集体、个人所有的档案不是本罪的对象。

根据我国《档案法》第3条的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我国的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任何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都严重侵犯了国家的档案管理秩序。

对于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的行为,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处罚的,具体情况下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还需要由法院来进行合法的调查取证,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