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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更新时间:2023-08-06 23:09:58作者:

如何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判断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需要严格的按照国家《刑法》当中所规定的构成要件来确定,首先在客体上侵犯到国家信息网络安全,在客观要件上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侵入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而在主体上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一、如何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在这里,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该条例第4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重点保护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本罪的对象是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谓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谓"侵入",是指未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授权或批准,通过计算机终端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到者进行数据截收的行为。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计算机知识、技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口令或者许可证明后冒充合法使用者进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有的甚至将自己的计算机与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体往往具有相当高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娴熟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有的是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有的是计算机管理、操作、维护保养人员。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会产生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危害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侵入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实施本罪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出于好奇,有的是为了泄愤报复,有的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才能,等等,这些对构成犯罪均无影响。

二、认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标准是什么

1、认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重在认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即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1)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该条例第4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重点保护的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2)所谓“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3)所谓“侵入”,是指未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授权或批准,通过计算机终端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到者进行数据截收的行为。

2、认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要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要注意:本罪的设立是出于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特殊保护。只有侵入这些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才构成犯罪。对侵入其他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以本罪论。虽然本罪是行为犯,但是,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以犯罪论处。

很多的顶级的科学技术领域和国防建设领域的信息是非常的重要的,尤其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如果有人违反法律规定侵入到计算机信息系统,将会构成相应的刑事犯罪行为。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