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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06 23:06:32作者:

寻衅滋事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寻衅滋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侦查终结之后移送到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这个时候,检察院经过审查发现其实符合不起诉条件的,自然也就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那寻衅滋事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都有哪些呢?下面就让读法小编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对于寻衅滋事犯罪这类刑事案件来说,除了经过侦查机关的调查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会做出不起诉决定以外,还有一些情况也可以导致寻衅滋事罪不起诉:

一、有刑事案件酌定不起诉条件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9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二、符合刑事案件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法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有以下六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分为了酌定不起诉条件和法定不起诉条件,这些其实都是由法律事先作出规定的。而在这方面其实并不会针对实际的某个罪名,《刑法》中规定的所有罪名都是适用的,在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情况下,自然检察院往往也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文标签: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