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23:01:04作者:
决水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按照我国《刑法》114条和115条的规定,对于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罚,如果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和无期徒刑处罚。
一、决水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决水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
(1)决水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炸毁堤坝、堵塞水道、破坏水闸、破坏防水设备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洪水来临时,水库管理人员不及时开放泄洪闸或者不关闭防水堤的闸门。以不作为方式构成决水罪的,行为人必须负有特定的作为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而不履行。行为人实施的决水行为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应以决水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仅是为个人利益或局部利益,擅自开闸放水、挖渠引水,尚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以决水罪论处。
(2)决水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才构成决水罪。如果决水行为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农民之间为争水浇地,擅自扒开水渠放水,致渠水漫溢,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不宜定为决水罪。鉴于决水罪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实施决水行为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尚未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也构成决水罪。
3、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决水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
当代的社会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都是不允许存在的,比如说有决水行为,只要存在该行为就需要对此定罪量刑,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相对来说比较轻,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是比较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