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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嫌疑人脱逃的后果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6 22:02:42作者:

监视居住嫌疑人脱逃的后果是什么?

监视居住嫌疑人脱逃视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可以对其予以逮捕,但不应以脱逃罪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具有充足的证据并经过严格的审判,才能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因此犯罪嫌疑人不要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否则将给您自己和家人,以及办案人员带来更多的麻烦。

一、监视居住嫌疑人脱逃的后果是什么?

监视居住嫌疑人脱逃视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可以对其予以逮捕,但不应以脱逃罪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具有充足的证据并经过严格的审判,才能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因此犯罪嫌疑人不要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否则将给您自己和家人,以及办案人员带来更多的麻烦。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三、监视居住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那些被判处监视居住的民事主体,一般都是公安机关没有掌握切实的其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或者是其实施的行为并没有造成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但是若是该犯罪嫌疑人畏惧于被处罚,而选择逃脱,那么可能会被加重处罚。

本文标签: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