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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如何量刑?

更新时间:2023-08-06 21:36:33作者:

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如何量刑?

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可能会被单处罚金,也有可能会在需要支付罚金的同时,也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的处罚情况,与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后引发的不良后果有关。

一、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如何量刑?

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故意,行为人是否为营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三、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认定

1、划清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是区别构成犯罪与否的关键所在。

2、划清本罪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界限。实践中本罪的行为常常与后二罪的行为密切关联,本罪行为人常常为后二罪行为的实施提供程序、工具,帮助后二罪的顺利实施,但法律规定本罪行为为独立犯罪行为,故其因客观行为的表现不同而区分为不同的犯罪。

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是有可能会导致单位、个人计算机被的数据消失的,而此类数据消失之后,就有可能会导致信息所有者的经济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失。一旦损失确实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实施非法提供行为的人,就有可能会被量刑。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