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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款会先赔偿第一报案人吗

更新时间:2023-08-06 21:13:37作者:

非法集资款会先赔偿第一报案人吗

非法集资案件中赃款不是先赔偿第一报案人的,不管公安机关是追回了部分赃款,还是把所有的赃款给全部追回来了,都是等案件侦查结束以后,按照各位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统一返还的,参与非法集资的受害人,必须配合公安机关对赃款的返还工作。

一、非法集资款会先赔偿第一报案人吗?

非法集资款不是先赔偿第一报案人的,一般是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五)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四)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二、非法集资案件的特征有哪些?

非法集资活动一般说来有四大基本特征:

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

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

事实上,在绝大多数的非法集资案件当中,非法集资款都很难被追回来,这些集资款项很有可能会通过洗钱或者其他的违法形式进行运转,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导致赃款的追缴非常困难,若没有追缴到赃款,造成的损失也是自身承担的。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