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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了案子还在公安局正常吗?

更新时间:2023-08-06 20:38:39作者:

批捕了案子还在公安局正常吗?

批捕了案子还在公安局正常。一般来讲,在刑事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最长37天,批捕后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现在被批捕两个月了,如果没有团伙流窜作案、到外地取证等情形,该案件应当快转到检察院了。

批捕了案子还在公安局正常吗?

批捕了案子还在公安局正常。一般来讲,在刑事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最长37天,批捕后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现在被批捕两个月了,如果没有团伙流窜作案、到外地取证等情形,该案件应当快转到检察院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综上所述,公安监管在接受到案件之后,应该在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调查,判断案件是否成立,对于比较大的案件,可以成立专案组进行专门的调查,在将案件调查清楚之后,可以将案件移交检察院,之后,在检察院检察案件证据是否确凿,线索是否连贯之后,可以进行起诉。

本文标签: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