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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是怎么样的?

更新时间:2023-08-06 19:25:38作者:

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是怎么样的?

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是,只要是属于同一顺位的继承者,那么都可以按平均的方式来进行分配,对于第一顺位的继承者有配偶、子女、还有父母;第二顺位者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是怎么样的?

首先,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其次,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每人按人头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

最后,在分配时,应照顾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生前照顾多些的适当多分。

二、法定继承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产的分配一般是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来进行分配,同时对于同一顺位继承者都可以按平均的方式处理,如果在生前一方照顾的老人多一点,或者是比较困难的一方,那么在分配时继承者们是可以协商多分一点。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