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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转化抢劫罪的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6 18:08:17作者:

非法拘禁转化抢劫罪的条件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是没有办法转化成为抢劫罪的,非法拘禁罪跟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根本就不一样,非法拘禁罪侵犯的是别人的人身自由权,而抢劫最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所以,这两个罪名之间不存在相互转化的说法。

一、非法拘禁转化抢劫罪的条件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不能转化成成抢劫罪,抢劫罪与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属于复杂客体。非法拘禁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属单一客体。因为索要自已的财物,故谈不上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按照规定,对受害人实施非法拘禁之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在这种情况下会转化成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但是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之间没有转化的可能性。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