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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嘛

更新时间:2023-08-06 17:49:37作者: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嘛

检察院批捕之后公安机关也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应该说取保候审跟批捕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主要还是看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方当前的实际情况有没有满足取保候审规定的条件才行的。例如在检察院批捕之后,羁押期限已届满案件还没有办理完结,就可以取保候审。

一、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嘛?

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在被依法批准逮捕之后,其实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最终是否能获得批准,还要看实际有没有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规定。

取保候审是根据当事人的罪行、情况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拘留和逮捕都是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

二、取保候审期限的计算

1、取保候审的期限重新计算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22条规定: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之犯罪嫌疑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时间重新计算。

2、取保候审的期限连续计算的规定:

最高法《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又有被取保人违反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可见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取保候审的期限仅是违反规定重新取保的才连续计算,且在审判阶段不得对同一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并无明确的同一机关不得对同一犯罪嫌疑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规定。

并不是在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就绝对的失去了取保候审的机会,但是,应该说批捕之后申请取保候审的这种几率当然相对要小一些,因为符合取保候审的话,很有可能当初人民检察院就不会作出批准逮捕的这种决定了,但凡事不是绝对的,要根据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分析。

本文标签: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