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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前走哪些程序和流程?

更新时间:2023-08-06 16:48:23作者:

判缓刑前走哪些程序和流程?

判缓刑前要走法庭开庭审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调查和审理等程序。判缓刑后,犯罪嫌疑人应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定期到派出所报到。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犯罪分子,根据具体犯罪情节不同和认罪态度不同,可以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并被执行和判处缓刑。

一、判缓刑前走哪些程序和流程?

判缓刑前要走的流程有:法庭开庭审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调查和审理等程序。

需要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法庭调查,审理完毕,法庭合议后决定判刑的结果。

1、 如果是一审法院宣判缓刑,宣判完了后,应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先放出来;

2、待过了上诉期判决生效则进入执行手续,定期到派出所报到即可。

二、什么是缓刑?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如果违反法律规定或再犯罪的,人民法院会撤销其缓刑,收监执行。

三、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缓刑是法律规定的刑罚方式的一种,判缓刑要符合必备和规定的条件,并要按照法定的流程来走。对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认罪态度好、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处罚规定。对于特殊弱势群体,法律优先适用缓刑,体现了我国法律以人为本的特点。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