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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强制执行不了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08-06 16:36:28作者:

如果强制执行不了怎么办?

向银行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给被执行人上失信等措施。《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按照我国的司法诉讼程序,在法院对案件审理判决后,即进行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应当按照判决书或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执行法院判处的决定,但在现实中,有些老赖法律意识淡薄,对法院的判决视而不见,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强制执行不了怎么办呢?

根据我国关于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权利人可以通过申请执行来维护自己权益,让义务人执行。但是有时申请了强制执行而法院一直不执行,这时可以在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后的半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异议。

综上所述,关于强制执行不了怎么办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执行人不按照相关法律通知文书执行规定义务的,法院有权要求其报告财产情况,或者直接进行财产查询并采取查封、冻结、扣划等手段,对于法院不执行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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