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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

更新时间:2023-08-06 16:36:20作者:

贪污罪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

对于贪污罪来讲,法律中规定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而此时这类案件就不能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了,只能是由人民检察院中的侦查部门进行侦查,也就是说此时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也是由检察院作出的。那一般贪污罪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贪污罪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

我国规定,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二、贪污罪怎么定罪量刑

贪污罪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贪污罪量刑: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其实与其他犯罪刑事拘留的期限规定是一样的,只不过现实中因为具体案件的情况不一样,才会导致实际被拘留的期限不同。由于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对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修改。因此,现在要是涉嫌构成此罪的话,则就需要按照最新的标准来进行处罚了。

本文标签: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