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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二审辩护词故意伤害的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3-08-06 16:18:27作者:

刑事二审辩护词故意伤害的怎么写?

刑事二审故意伤害辩护词中主要围绕当事人故意伤害情节轻微等多方面做出从轻处罚或者免于处罚的辩护。刑事案件中,全面充分地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责任由公诉机关承担,如果公诉机关不能做到这一点,就将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辩护律师除可以正面陈述或证明案件事实,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一、刑事二审故意伤害辩护词怎么写?

刑事二审故意伤害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某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涉嫌故意伤害案的二审辩护人。综合本案所有证据,辩护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姜方凌在2010年11月2日至次月20日期间未经受过其他颅脑外伤的证据并非“证据确实、充分”,对认定“未受颅脑外伤”的事实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原审判决应当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1、本案的焦点。

本案被害人XXX2011年1月9日因头部不适被诊断为左侧额颞顶慢性硬膜下血肿,造成该结果的原因很多,既有可能与70余日前即2010年11月2日发生的事件有关,也可能是这期间其他原因(主要指外伤)所致。司法鉴定结论认为XXX重伤的主因为外伤,该颅脑损伤与2011年11月2日的头部外伤可以直接存在因果关系的前提是排除介入因素,排除介入因素就是要排除合理怀疑。

2、本案中的合理怀疑

本案的合理怀疑即怀疑被害人的伤势极有可能在48天内发生的外伤所致,在这48天内被害人受外伤的可能性较大及可能受到的外伤较多。

在上述期限内,被害人可能受到的外伤既可能是明显的外伤,也可能是不明显的外伤;既可能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外伤,也可能是外力原因造成的外伤;既可能是在家中或小区造成的外伤,也可能是出门在外时造成的外伤。受到的外伤既有可能是自己能察觉的,也可能是自己不能察觉的;既有可能是自行处理,也可能是去医院诊治等等。

以上被害人受到外伤的可能性及可能受到的外伤均是合理的怀疑。若无法排除该合理怀疑,无法排除介入因素存在的可能性,就无法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3、原审法院未排除合理怀疑。

据第三点分析,被害人XXX在48天内极易也有可能形成外伤并致慢性硬膜下血肿,外伤的形式也具有多样化和复杂性。不能仅仅以有限的第三人是否知晓外伤以及外伤是否需要在医院治疗而加以排除合理怀疑,否则就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检察院提供并被一审法院采纳的排除合理怀疑证据主要有三份:姜某某的病史资料、 证人李某某、傅某某的证言、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我们认为:

1、XXX的病史资料因由姜某某单方提供,其完整性未被查证。且慢性硬脑膜下血肿均为轻微外伤所致,一般无须就医,甚至1/4的患者不知有外伤史,故病史资料最多只能排除部分明显并已就医的外伤史。对于不明显或者未曾就医的外伤史则无法排除。

2、证人李XX、傅XX的证言非但不具有证明力,而且还能充分说明“没有见到不代表没有发生”的道理。XXX左侧眉角被打裂出血,并被缝针包扎且需较长时间方能愈合,属于明显外伤。而两位证人虽是受害人的邻居,但直至数月后被侦查机关询问时,他们均明确表示尚“不知道2010年11月2日XXX与人打架并受伤的”事实。据此可以反映李XX、傅XX虽为邻居,但与XXX的关系并不密切,交往沟通甚少。如此证人证言,却被拿来做定案依据,与在大街上随便找两人作证并无区别。以关系疏远的邻居证言作为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显然不具有说服力,应予排除。

退一步讲,找邻居作证本身并没有错,但邻居的证言也仅能从他们的认知范围内排除部分可能性,对于不明显的外伤或不在小区内形成的外伤以及其他不知道的明显外伤均不能合理排除。

综上,司法机关未能充分认识到慢性硬膜下血肿的发病机理具有多样性,未能充分认识到形成慢性硬膜下血肿的外伤亦具有多样性,未能充分认识到外伤的成因及形式具有多样性,故无法科学有效地运用证据规则以排除合理怀疑,其结果将有可能增大错判的风险,被告人也有可能枉受不白之冤。在未排除或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形下,应适用疑罪从无原则。

辩护人

日期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故意伤害导致当事人受重伤的,应该按照犯罪处理。经过一审判决,被告不服的可以上诉,法院启动二审程序。作为辩护律师,应该围绕故意伤害犯罪构成要件、证据是否完善及当事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和民事赔偿方面展开辩护,为其争取一个好的结果。

本文标签:无罪辩护  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