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15:55:41作者:
高坠砸死人刑事责任由具体的侵权人承担,当然,侵权人具体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由法院审理有确定。如果是故意从高空抛掷物体,那么致人死亡后,一般按照故意杀人罪来量刑。
一、高坠砸死人刑事责任由谁承担?
1、高坠砸死人刑事责任由具体的侵权人承担,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罚。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2、高空坠物案件首先需要依法确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所有权人,对于此类可能加害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二、高空坠物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
1、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
2、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
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这些可能的责任人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
花瓶等的物体若是从高空坠落,那么有可能会他人重伤、甚至是死亡,而一旦重伤或者是死亡时间发生,那么特定的公民,就有可能会被按照故意伤人罪、或者是故意致人重伤罪等的罪名,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在确定侵权者之后,受害者也可以提出获得民事赔偿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