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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软暴力的认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6 15:03:31作者:

敲诈勒索罪软暴力的认定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软暴力的认定,是需要结合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以及所造成的实害结果来确定的。对于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人的判刑,此时是会应当依据具体的情况确定的,对于犯罪情节恶劣的,可以相应地增加有期徒刑的期限的。

通过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续,使他人感受到恐惧、威胁,足以影响人身自由和财产安全的一种犯罪行为,就是刑事犯罪的软暴力。

“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从表现形式上看,“软暴力”与暴力明显不同,但其危害后果却与传统暴力犯罪相同,甚至有些造成的后果超过了传统的暴力手法犯罪。比如,浙江公安机关前不久侦办的一起“套路贷”案件中,当受害人落入债务陷阱、无力偿还时,犯罪团伙便通过对受害人及其家属、通讯录朋友进行威胁、恐吓、骚扰等手段,逼迫受害人偿还虚高债务。受害人张某因无力偿还虚高债务,遭受到该团伙的“软暴力”催收,团伙成员向其发送各种恐吓、侮辱性的图片,最终张某不堪忍受,被逼自杀。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一是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如刚才讲到的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二是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如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生产区、经营场所等;

三是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如摆场架势、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四是符合“软暴力”定义的其他违法犯罪手段。此外,对于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讯工具实施,只要符合“软暴力”定义的违法犯罪手段,也应当认定为“软暴力”。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的处理中,行为人敲诈勒索的,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犯罪行为人实施的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犯罪所得的数额达到或者超过刑事立案的标准的,此时则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