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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父母虐打儿童什么罪?

更新时间:2023-08-06 14:31:14作者:

一般父母虐打儿童什么罪?

一般父母虐打儿童是可以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只要家庭成员虐待儿童造成情节恶劣的,那么就可以按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如果造成儿童死亡的,那么就可以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一、一般父母虐打儿童什么罪?

一般情况下,对于虐待儿童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虐待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关于虐待罪的规定是: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通过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虐待罪容易同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混淆。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某一行为是构成虐待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时,一般从主观故意上区分二者的界限,虐待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至于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主要从主观故意上区别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出于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摧残和折磨的故意,在实施虐待行为过程中,造成被害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其行为构成虐待罪,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则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虐待罪。

二、虐待儿童怎样认定?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由血缘关系而引起的家庭成员,这是由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家庭成员,包括两类:其一,由直系血亲关系而联系起来的父母、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以及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等,他们之间不因成家立业,及经济上的分开而解除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其二,由旁系血亲而联系起来的兄、弟、姐、妹、叔、伯姑、姨、舅等家庭成员,但是,他们之间随着成家立业且与原家庭经济上的分开,而丧失原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这里例外的是,原由旁系血亲抚养的,如原由兄姐抚养之弟妹,不因结婚而丧失原家庭成员的资格。

综合上面所说的,父母虐打儿童的行为是会让未成年人的精神和心理,以及身体受到严重的伤害,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是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是可以按虐待罪来进行判决,同时还可以解除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