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14:29:29作者:
刑事案件中帮助犯可能是主犯,若是该帮助犯在犯罪行为具体落实过程之中,其帮助行为起到了决定犯罪结果是否发生的重要作用,此时就会被认定为是主犯。对于同一个案件,主犯的处罚要重于从犯。
一、刑事案件中帮助犯可能是主犯吗?
刑事案件中帮助犯可能是主犯,帮助犯不一定都是从犯,教唆犯不一定都是主犯。帮助犯、教唆犯是根据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决定的,而根据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可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故此在刑事案件之中,并不能简单的认为帮助犯就是从犯。
二、对从犯怎么处罚
1、从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
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我国《刑法》对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对从犯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应综合考察共同犯罪的性质、对犯罪结果作用的大小等方面的具体情形具体确定。
2、从犯的特殊刑事责任原则
我国《刑法》第26条规定的是从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我国刑法分则对一些必要共犯的从犯和主犯一起规定了具体的法定刑。如《刑法》第317条第1款规定,犯组织越狱罪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的其他参加者,显然是指组织越狱罪中的从犯。对于这种刑法分则规定了具体法定刑的从犯,应当直接按照分则的规定处罚。
三、对主犯的处罚
《刑法》对主犯的处罚包括两种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按照该主犯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或者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由于一般主犯虽然在共同犯罪中对其所参与的犯罪起主要作用,但其毕竟还不能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样,组织、策划、指挥甚至参与犯罪集团的全部活动,因此,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其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也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同。他们只对自己亲自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那样要对集团所有的犯罪活动承担刑事责任。
帮助犯一般会被认定为是从犯,但是也存在例外,故此司法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并不能在没有审查的前提之下就认定帮助犯是该共同犯罪案件的从犯。若是帮助犯起到了重要作用,此时会按照主犯来量刑。对于不被认定为主犯的帮助犯,在量刑时会被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