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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工具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3-08-06 11:49:09作者: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最严厉的量刑标准是10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起点不低于3年有期徒刑。如果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成交通工具严重受损,造成有人重伤或死亡,最少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判处死刑。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量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四、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五、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量刑标准不是固定的,但是破坏交通工具的这种行为危害到的是公共安全,所以法律制度中规定的量刑起点也非常严厉。因为破坏交通工具造成交通工具受损或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受损的,嫌疑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