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认定窝藏、包庇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更新时间:2023-08-06 11:49:00作者:

认定窝藏、包庇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窝藏、包庇罪后会被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来处罚。但是实际上根据《刑法》第310条当中明确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会按照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处罚。这主要指的就是存在窝藏包庇情节严重的情况。

一、认定窝藏、包庇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窝藏、包庇罪后会被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来处罚。

1、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客体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时间较长,致使犯罪分子长期法外的;多次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等。

二、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方面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行为时明知是犯罪的人,或是在开始实施窝藏时,不明知是犯罪的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的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行为的,构成本罪。实践中常见的窝藏方式有:

1、把犯罪分子藏匿于一定的处所,至于处所是否为行为人所有或占有、使用对窝藏行为的性质没有影响。通过藏匿,使犯罪分子不容易被其它人发现,特别是不被司法机关发现,从而达到逃避刑事处罚的目的。

2、为犯罪分子提供钱财、衣物、食物及其它物品、使犯罪分子在逃跑过程中不为生活所困,更利于犯罪分子长期躲避,这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除藏匿行为以外,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方式。

3、其它帮助犯罪的人逃匿的行为,如为犯罪的人指示逃跑践线和方向等。

(三)主体方面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窝藏罪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行为,过失不构成窝藏罪。区分窝藏的故意和过失的关键在于:

1、行为人是否明确知道他人犯罪,如他人已明确告知行为人自己犯了罪等等。

2、行为人是否应知道他人犯罪,如从他人的言谈举止和向行为人提出的种种要求中推断出来。

3、窝藏行为是否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

在当代的社会,若存在窝藏包庇行为按照《刑法》第310条当中的规定是需要对此作出一定的处罚的,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所以必依然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罚。情节一般的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