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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司法鉴定的受理程序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6 10:15:08作者:

唐山司法鉴定的受理程序是什么?

1、鉴定的受理2、审核鉴定委托书3、审核鉴定材料4、商议委托鉴定事宜5、提出是否受理意见6、听取初审人的意见7、审查鉴定材料8、签署是否受理意见9、决定是否受理。

很多地方的司法机关都在处理案件的时候,面对一些疑难问题时,都会指派专业的人士进行司法鉴定。由于司法机关对于司法鉴定的需求,我们的社会上就出现了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但是国家为了规范这种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相应的鉴定工作,制定了管理办法。那么,唐山司法鉴定的受理程序是什么?

(一)、唐山司法鉴定的受理程序是什么?

一、鉴定的受理

(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

——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

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审核鉴定委托书

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审核鉴定材料

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

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

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商议委托鉴定事宜

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提出是否受理意见

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二)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

——听取初审人的意见

——审查鉴定材料

——签署是否受理意见

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三)受理----由承办人负责

1、决定当场受理的

——收取鉴定费用

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收费凭据复印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8归档。

——办理受理登记手续

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司法鉴定协议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归档。

2、决定补充材料的

——收取鉴定委托材料

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当填写一式二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代理人),一份连同收取的其它鉴定材料由承办人保存。【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附属材料归档。

——告知补充材料内容

待鉴定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

3、决定不予受理的

——说明不予受理理由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代理人)说明理由。

——退还鉴定材料

国家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能够保证我国的司法鉴定程序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司法鉴定的结果直接关系的就是案件审理的结果,所以秉着查明案件事实,惩治犯罪的角度。国家对司法鉴定采取了严格的程序规范措施。唐山司法鉴定的受理程序就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国家规定制定的。


本文标签:司法鉴定  刑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