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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调查完到检察院多久退查?

更新时间:2023-08-06 10:05:21作者:

经侦调查完到检察院多久退查?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经侦调查完到检察院多久退查,刑事案件最多可以被退回侦查多少次?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一、经侦调查完到检察院多久退查

1、经侦调查完到检察院后,检察院可能会在一个月以内作出退查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二、刑事案件最多可以被退回侦查多少次

1、刑事案件最多可以被退回侦查二次。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3、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对于刑事公诉案件,通常先由公安机关、检察院等进行侦查,之后由检察院会刑事案件进行审查。

具有审查职责的检察院,需要在限定期限内,作出相关决定。

这些决定包括将案件退回重新侦查、不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等。

若是决定不起诉,那么需要公开宣布此决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