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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不认罪会不会重判?

更新时间:2023-08-06 08:47:18作者:

刑事案件不认罪会不会重判?

刑事案件不认罪有可能会重判,如果有其他的证据能够充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情况之下,但是对方拒不认罪,这就说明证据的态度非常的恶劣,因此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人民法院可能是会采取从重判刑这种处理措施。

一、刑事案件不认罪会不会重判?

刑事案件不认罪有可能会重判,如果其他证据不确实充分,一来可能由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二来可能由法院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如果其他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拒不认罪,将会从重判处,本来有可能判处缓刑的,一定判处实刑。

所谓自愿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究竟有没有犯罪由法院审理来认定,法院没有认定之前被告人不能叫罪犯,而只能叫犯罪嫌疑人。不当行为只能称为涉嫌犯罪)。

由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简化了法庭审理的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因此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坦白情节,是指犯罪嫌疑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的人能供述犯罪事实,但不一定承认是犯罪或不承认某一罪名)。

坦白情节一般在庭审之前(比如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愿认罪一般在法庭上(也可能在庭审之后)。犯罪嫌疑人当庭不认罪,庭审结束后自愿认罪的由于没有简化审理程序、节约司法资源,一般不能认定当庭自愿认罪。

二、不认罪检察院怎么处理

众所周知,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享有不起诉决定权,它有三种情形,即无罪不诉、定罪不诉和存疑不诉。

所谓定罪不诉就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在构建社会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逐步落实,检察机关运用定罪不起诉权,处理轻微刑事犯罪的案件会越来越多,这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当代的社会,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肯定是需要根据证据来进行确定的,如果是刑事案件当中的被告人拒不认罪,但是已经有相关充足的证据,证明对方已经有罪的。在这种情况之下,肯定是需要按照证据材料还有《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内容规定来进行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