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只定罪不捕还会起诉吗?

更新时间:2023-08-06 07:42:33作者:

只定罪不捕还会起诉吗?

只定罪不捕不一定会被起诉,是否提出公诉请求,需要检察院依法审查后确定。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若是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且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就会起诉。

一、只定罪不捕还会起诉吗?

1、只定罪不捕不一定会被起诉

提起公诉的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2)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

(3)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某一种或某几种性质的犯罪的事实;

(4)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的事实。查清上述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

二、怎么知道检察院起不起诉?

1、如果可能被起诉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被释放了、且也收到了检察院寄送的不起诉决定书,那么可以认为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2、案件的受害者没有收到检察院寄送的不起诉决定书,可以认为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3、如果查封、扣押、冻结可能被起诉者财物的机关,收到了检察院下发的解除查封、扣押、冻结通知,那么也可以认为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书面通知作出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或者执行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检察院需要依法作出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的情形,后期也并不意味着检察院在审查刑事案件后不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这是由于逮捕只是一个强制措施,检察院并不会因为刑事案件的涉案当事人没有被逮捕,就直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