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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才能取保候审?

更新时间:2023-08-06 06:15:34作者:

什么情况才能取保候审?

符合《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能取保候审。具体点来说就是啊,可能判处管制具体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当然的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不能够自理,也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但是不能够发生社会危害性。

一、什么情况才能取保候审?

符合《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能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办理及形式: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

二、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不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限制条件【公安机关规定】: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

6、其他严重犯罪。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并不是特别的清楚这在当代的中国是有非常明确的条件方面的限制的,也就是通过列举的方式来确定,哪些情况之下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基本措施,比如说被判处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