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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行政复核改判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3-08-06 06:08:11作者:

交通事故行政复核改判合理吗?

交通事故行政复核改判是合理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且事故双方的当事人其中的一方对于交通行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当场提出行政复议。经过重新的调查取证之后,给出改判也是完全合理的。

一、交通事故行政复核改判合理吗?

交通事故行政复核改判是合理的。行政复核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而进行审查核对,也就是说复核是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机关再次进行复查核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符合复核。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书证、票证、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证、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证、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将会对现场进行充分的勘察和调查取证,并给出最终的事故处理认定书。如果双方其中的一方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不满意的,都可以当场申请,重新进行复核。交警在接收到申请之后,将会重新对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取证。认定确实有误的,那么将会进行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