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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予起诉是不是就结案了?

更新时间:2023-08-06 05:41:44作者:

检察院不予起诉是不是就结案了?

检察院不予起诉一般情况下是就结案,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这个阶段如果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那么检察院是可以通过不起诉这样的一种决定来了解案件的,但是这也并不是绝对的一切都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具体的判断。

一、检察院不予起诉是不是就结案了?

检察院不予起诉一般情况下是就结案,检察院可以用决定不起诉而结案。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期间,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或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补充侦查后仍是证据不足,检察院应当决定不起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案子就算了结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限究竟有多长时间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法院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当代的社会,我国刑事案件是包括有不同的阶段,不仅仅是包括有案件的侦查阶段,还包括有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这个是由检察机关来负责的,如果在审查过程当中认为证据不充分,案件的事实也没有查清楚,这个时候就可以采取不起诉的决定。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