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05:13:57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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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规定,对应当征收的税款擅自决定停征、减征或者免征,或者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构成要件
罪体主体,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主体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行为,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
在上述工作中徇私舞弊,是指对不应发售发票的,予以发售;
对不应抵扣或者应少抵扣税款的,擅自抵扣或者多抵扣,对不应出口退税或者应少出口退税的,违法予以退税或者多退税。
罪责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
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罪量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罪量要素是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根据小编的总结大家已经知道,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
有2种情形,具备其中之一就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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