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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有谅解书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更新时间:2023-08-06 05:06:40作者:

强奸罪有谅解书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强奸罪有谅解书是可以减轻处罚的。主要就是因为从量刑幅度上来看,人民法院在作出最终的定罪量刑的时候,是需要综合考虑到整个案件的情况的。有量解说就可以酌情的从宽处理,这是有明确规定。

一、强奸罪有谅解书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强奸罪有谅解书是可以减轻处罚的。有了受害人的谅解书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少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的量刑是什么?

强奸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传统犯罪,在中国刑事法律中占据重要地位。根据中国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2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少女的,从重处罚。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少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强奸罪的性质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

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强奸罪有谅解书是可以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强奸妇女的将会按照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但如果是有谅解书,在最终处罚这个方面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