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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怎么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06 04:54:44作者: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怎么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当中侦查羁押的期限是两个月,逮捕之前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间是不算在其中的,但是刑事拘留阶段的时间最长是37天,而且,两个月以后案件如果不能侦查完毕的话,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还能延长羁押时间。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 target='_blank' class='a-link'>侦查羁押期限怎么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是指从逮捕' target='_blank' class='a-link'>逮捕开始计算,一般羁押期限是自逮捕后2个月内。考虑到特殊刑事案件的需要,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羁押期限作了灵活的规定。具体有:

1.《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延期审理。

3.《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即下列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以达到5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 target='_blank' class='a-link'>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 target='_blank' class='a-link'>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即这类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达到7个月。

对于司法工作人员超期羁押' target='_blank' class='a-link'>超期羁押的情况,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 target='_blank' class='a-link'>代理人、近亲属或委托的律师'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律师及其他辩护人' target='_blank' class='a-link'>辩护人发现了,那么可以申请相关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变更强制措施。同时,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行使自己合法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