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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敲诈而非法拘禁如何定性

更新时间:2023-08-06 04:33:55作者:

为了敲诈而非法拘禁如何定性

为了敲诈而非法拘禁可按照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不过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刑事处罚标准都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分析,针对为了敲诈而非法拘禁如何定性的这个问题下文将进行详细介绍。

一、为了敲诈而非法拘禁如何定性?

涉嫌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可以依法数罪并罚。

《刑法》

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

三、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四、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4、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六、敲诈勒索案件中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为了敲诈而非法拘禁如何定性的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不属于法条竞合,所以在处理时要分别定罪量刑,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不构成犯罪的也要接受治安处罚。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