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04:30:13作者:
职务侵占没有证据怎么办,应当继续的侦查,得到证据。但是经过侦查之后仍然没有相关的证据,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此时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应当作出无罪的判决。
一、职务侵占没有证据怎么办?
职务侵占没有证据怎么办,应当继续的侦查,得到证据。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只要求是主观上故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就可以定罪量刑。非法占有公司财物不限于金钱。如非法占有的是金钱,如个人已挥霍、拒不退还等,并不需要相关财产追查到案才能定罪。职务侵占案较容易取得的是被害人的报案记录、相关账目往来,侵占行为涉及经济关系中的证人证言,事实上没有其他证据公安机关是不会以单录音证据立案的。
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职务侵占罪共犯情节有哪些
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第二条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第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需要指出的是,一方面,从目前我国《刑法》规定来看,并未规定在共同犯罪中一定要区分主、从犯;另一方面,某些犯罪行为从客观方面也很难判断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的作用大小。
三、职务侵占罪的立案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接受立案材料,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立案程序的中心环节,是能否正确、及时地立案的关键。因为立案或者不立案,取决于公检法三机关对立案材料审查的结果,而审查材料的过程,也就是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立案条件,确认有无犯罪事实和分析、评断这种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因此,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对立案材料的处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对立案材料审查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这是立案程序的最后结果。
职务侵占没有证据怎么办,还是需要处于哪一个阶段来进行判断,主要就是因为这个时候如果是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那么是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是决定不起诉。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查查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