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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商标驳回诉讼期限有限制性吗?

更新时间:2023-05-30 16:02:04作者:

不服商标驳回诉讼期限有限制性吗?

不服商标驳回诉讼期限是有限制性的,必须要在通知书下来的三十天之内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但如果要申请复审的话,那么就需要在通知书下来之后的十五天之内申请,这样才能算是合理的。

一、不服商标驳回诉讼期限有限制性吗?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驳回复审资料有哪些?

申请复审的书件: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7)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驳回就是说明此商标不符合商标局的规定从面晃能注册,对于商标拥有者不服的话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提起,对于申请复审要在十五天之内,而对于起诉要在三十天之内,因此,一定要把握好时间才能更好的 保障自己的权益。

本文标签: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