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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数额的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5-30 15:55:46作者:

行政处罚数额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大家肯定都知道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规定的内容有很多,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没有违反我们国家的法律有的时候也是有行政处罚的。所以说行政处罚对于我们大家来说都是很重的要的规定,行政处罚数额方面我们肯定都很关心。那么行政处罚数额标准是什么?

我们大家肯定都知道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规定的内容有很多,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没有违反我们国家的法律有的时候也是有行政处罚的。所以说行政处罚对于我们大家来说都是很重的要的规定,行政处罚数额方面我们肯定都很关心。那么行政处罚数额标准是什么?

行政处罚和百姓息息相关,在以往“人情罚”、“议价罚”、“同案异罚”的情况时有发生。而现在,《实施办法》则严厉“挤”掉行政处罚中的“人为泡沫”,明确规定对法律、法规、规章设定有一定幅度的罚款处罚,裁量基准应当视情节在幅度范围内划分为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

1、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应当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之间划分三个以上的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

2、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的,应当在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三个以上阶次(最高额与最低额比值为四倍以上的,应当按倍数额划分处罚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

3、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40%至60%确定,从轻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20%以下确定。

区(市)县政府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罚款幅度,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客观情况,作出控制罚款上限的决定。但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等违法行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行政处罚数额方面的法律规定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是非常常见的,所以说对于这一方面我们还是要有相应的了解。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都是有着不同的处罚标准规定的,对于不同的数额分为数额较小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这几种情况,处罚的力度也是不一样的。


本文标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