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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法律条款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5-30 15:55:40作者:

不予行政处罚法律条款是什么?

我们大家对于处罚方面肯定都是很关心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肯定都不想被处罚。处罚在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当中形式有很多,其中在我们生活当中遇到的最多的处罚一般都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对于我们来说已经很常见了,那么不予行政处罚法律条款是什么?

我们大家对于处罚方面肯定都是很关心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肯定都不想被处罚。处罚在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当中形式有很多,其中在我们生活当中遇到的最多的处罚一般都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对于我们来说已经很常见了,那么不予行政处罚法律条款是什么?

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对于不予行政处罚法律条款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国家规定的是一般对于未满十四岁的还有精神病人都是没有行政处罚的,充分的体现出了我们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还有对于残疾人的保护政策。同时也规定了行政处罚是不可以代替刑事处罚的,所以我们是要注意。


本文标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