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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行政处罚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5-30 15:48:35作者:

网上行政处罚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经办人员进入案件办理→选择新建案件(根据办理案件选择: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填写“案源信息登记表” 点击“保存”→发送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发送给分局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签批后返回经办人员。

现在各地的行政处罚是可以在网上进行办理,以此来提高相关执法的效率,那么对于很多人不熟悉网上处罚的人,在网上应该怎么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了?下面就由读法小编来为您解答网上行政处罚办理的流程是什么?希望能够为您带来帮助。

行政处罚案件网上流程示意

第一步:经办人员进入案件办理→选择新建案件(根据办理案件选择: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填写“案源信息登记表” 点击“保存”→发送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发送给分局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签批后返回经办人员。进入“立案环节”。

第二步:经办人员点击“立案环节”,选择“文书”填写“立案登记表”,点击“保存”→发送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发送给法规科→法规科审核后发送给分局分管领导→分局分管领导签批后返回经办人员。进入“调查取证环节”。

第三步:经办人员接收后,点击“调查取证环节”,选择“文书”填写并上传涉及到该案件办理了的文书,如:1.询问笔录、2.调查笔录、3.现场检查笔录、4.现场检查图片取证单等。

(一) 案件如果涉及到查封(扣押)的,请填写下列文书:

1.请上传或者填写查封(扣押)审批表→传部门负责人→部门负传法规科审核→法规科传分局分管领导审批通过。

2.同时填写或上传(1)“查封(扣押)决定书“、(2)“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二)经办人员填写或者上传“案件合议记录“。经办人填写好案件合议记录后,将案件合议记录分别传给参与案件合议人员(注:案件合议人员在网上签字后,返回案件经办人员,)→经办人员传法规科审核后→法规科传分局分管领导审批后→返回案件经办人员。

(三)经办人员制作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才能进入系统填写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请按文书实际告知日期填写)、2. 填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回执。进入案件审理环节。

第四步:经办人员接收后,点击“案件审理环节” 选择“文书”填写“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发送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发送法规科审核后→发送给分局分管领导审批→分局分管领导签批后返回经办人员。经办人员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注:如案件涉及到“查封(扣押)物品的,还要填写:1.没收物品凭证、2.没收物品清单、3.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注:经办人员将该表填写好后→传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传法规科审核→法规科传分局分管领导审批)、4.没收物品处理清单、5.解除查封(扣押)审批表(注:经办人员将该表填写好后→传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传法规科审核→法规科传分局分管领导审批)、6.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第五步:经办人员接收后,点击“执行结案环节”,选择“文书”

第六:经办人员应注意:执法文书时间关联。一是案件填写或上传“合议记录或者集体研究决定”后,经法规科审核和分局分管领导审批后返回后,才能制作“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二是“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自告知当事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可延长时间),才能制作“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制作好后,传部门负责人→传给法规科审核→传分局分管领导审批后返回后才能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文书。注意文书完成的步骤的、顺序和时间,后面制作的文书时间不能超过前面制作的文书。

网上行政处罚办理的流程是什么?上述就是关于行政处罚在网上进行办理的具体流程,如果需要办理相关案件的可以根据上述的步骤一步一步查看,如果是按照上述流程的话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是不会出错的,所以在办理的时候一定仔细查看流程。


本文标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