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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年龄的相关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23-05-30 15:44:36作者:

不予行政处罚年龄的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众所周知,在我国,未满14岁的儿童无刑事责任。无独有偶,在民众违反行政规定时,对未满14的儿童也免除行政处罚,而14至18岁的孩童也会有相关规定,另外,孩子的监护人也要承担相关责任。接下来,365律师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不予行政处罚年龄的法律规定,希望对您了解不予行政处罚年龄会有些帮助。

责任年龄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法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具有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并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简而言之,就是能够辩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14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于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一、行政拘留年龄有什么新规定 1、刑事案件没有年龄限制;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由以上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在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不止对未满14岁违反行政规定儿童进行了界定和处理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也有,还知道了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不用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好了,通过上面365律师网的小编整理出的资料,相信你对不予行政处罚年龄应该也有了新的了解,如果你想更深入地咨询这个问题,您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为您解答疑问。



本文标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