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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没驾照如何行政处罚?

更新时间:2023-05-30 15:44:34作者:

醉驾没驾照如何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一般都是对此做过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和拘留。醉驾,又是无证驾驶,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无论血液酒精含量是多少,都会被法院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并且不能判处缓刑的。

我们都知道醉驾和无照驾驶都是违法我们国家法律的,这两个问题都是非常严重的。现实生活中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这是真理,对于醉驾没驾照的行为其实也有,只是平常不多见。那么醉驾没驾照如何行政处罚?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一、醉酒驾驶处罚:

根据新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无证驾驶处罚: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3.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三、醉驾,又是无证驾驶,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无论血液酒精含量是多少,都会被法院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并且不能判处缓刑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四、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六、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的法律制裁。

饮酒后或者醉驾行政处罚,是公安行政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公民实施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的法律制裁。新修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行政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行政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行政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显然对于醉驾没驾照如何行政处罚我们国家是规定的非常严格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是采取的从重处罚。行政处罚一般都是对此做过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和拘留,我们一定不能醉驾也不能无照驾驶,因为这是违反我们国家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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