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刺黄柏
2023-02-02
更新时间:2023-02-10 06:18:09作者:百科知识库
我省机构编制部门只核定政府举办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
现阶段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原则上按每万服务人口13~15名的标准配备,其中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生不少于2名,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非卫技人员比例不超过10%。按规划设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床0.7人的标准相应增加编制。
服务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编标准可适度从紧。对基本医疗任务较重或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边远、海岛和山区等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制配备可适当增加,但是增加幅度一般不超过总编制数的10%。具体某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制,应根据其承担的职责任务、服务人口、服务半径等因素科学合理核定,以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工作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