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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150、400、5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7 03:12:58作者:百科知识库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150、400、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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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_150字

第一章说的是一只从豺群中走出来的豺,被一个人误当成了只猎狗。给他起了名子叫白眉儿。每天他都和主人一起打猎。那个主人的一只老狗一直认为那个白眉儿是只让去疼恨的豺。因为主人以前养过一只狗。他叫洛夏。他的那只狗就让豺给害死了。所以主人疼恨在心。有一回,主人和白眉儿、黑狗到外打猎。白眉儿看见了一嘴巴像兔嘴。

混血豺王读后感_356字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

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

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

豺虽然可恶,但这篇小说让我对豺有了新认识,让我明白了要学会感恩。

成语汗马功劳:汗马:将士骑的马奔驰出汗,比喻征战劳苦。指在战场上建立战功。现指辛勤工作做出的贡献。如:《韩非子·五蠹》:“弃私家之事,而必汗马之劳。”又如:将俺丞相汗马功劳一旦忘了,贬在济南府闲住。——元·王实甫《丽堂春》第四折

成语刀山火海:比喻极其危险和困难的地方。如:汉·高安世泽《佛说鬼问目连经》:“我一生已来,或登刀山剑树地狱,或堕火坑……”又如:前面就是刀山火海,我也决不退缩。——峻青《黎明的河边》

混血豺王读后感_397字

《混血豺王》这本书主要讲了由一只名叫洛戛的狼狗和一只名叫维达娜的豺生下一只混血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它被豺王夏索尔驱出豺群长大以后,当了两年的猎狗,当他再回到豺群时候,豺王夏索尔认出了它,并“闻出”了他两年猎狗生涯,这时,母豺兔嘴跳出来,不惜自己变成跛脚豺,用自己的身体罩在白眉儿的身上,但她并不是白眉儿的母亲,用自己的豺血为白眉儿涂红了身体。从这件事情中,我看到了动物的感情和一种动物界中非凡的母爱。

白眉儿更是百般的回报兔嘴,在它登上王位以后,在一次饥荒中,竟然宁愿自己变成豺群的食物,也要让瞎眼、跛脚、豁嘴的兔嘴活下来……这一切的一切,都被前任豺王夏索尔看在眼里,他怀疑白眉儿是混血种。

最后,白眉儿为了种族的利益,自己暴露了狗的本性,整个豺群离他而去。

从这本书中,动物界的感情、动物界团结的精神、动物界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成语舍己为人:舍弃自己的利益去帮助别人。如:《论语·先进》:“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朱熹注:“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又如:爱朋友,讲义气,舍己为人,这些地方他和朱老忠有共同的地方。——梁斌《漫谈〈红旗谱〉的创作(代序)》

混血豺王读后感_429字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编,讲述的是白眉儿为了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而让主人对它怀疑,更因为受到大黑狗诬陷被主人赶了出去。后来,白眉儿回到豺群,并当上了豺王。然而,人类带着大队围攻豺,白眉儿为救幼豺暴露了狗的身份,最后被人类打死。

白眉儿一生下来就注定它的命运会是一场悲剧。人和狗跟豺是水火不容的,在人与狗的社会中,它一旦暴露豺的身份,它就再也不能当猎狗了。反之,在豺的社会中,它一但暴露了狗的身份,它就再也不能做回豺了。人、狗、豺最后都不愿意接受它,它到处遭到排斥。但白眉儿在被人类射死前做诀择时,它也许在想:我这一生已经很幸福了,因为有哪只豺当过猎狗的领袖呢?哪只狗又当过豺中之王呢?而我也许是仅存的豺狗却还给人类带来过那么多的荣誉和帮助。同时白眉儿也一定清醒地意识到:这个世界已经再也容纳不下它了,它既不能回到人类和猎狗的世界,也不能回到豺的群体中去,只有死才是它唯一的正确选择。

白眉儿被枪射死了,或许它还明白了什么,但它死而无憾了。

成语水火不容:容:容纳。水和火是两种性质相反的东西,根本不相容。比喻二者对立,绝不相容。如:汉·王符《潜夫论·慎微》:“且夫邪之与正,犹水与火,不同原,不得并盛。”《汉书·郊祀志下》:“《易》有八卦,乾坤六子,水火不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混血豺王读后感_464字

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但自从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混血豺王》后,我对豺有了新的认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雄性的杂交豺,名叫“白眉儿”。它的父亲是狗中俊杰,母亲是豺中上品。狗和豺世世代代势不两立,它一出生便失去了父亲母亲,因为它的身上有狗的血统,在豺群中它是异类,没有豺肯收留。失去父母亲庇护的幼豺是很难存活的,就在这时,出现了一只名叫“兔嘴”的形态丑陋的母豺,它吃力地给予了“白眉儿”温暖,并且多次为了拯救“白眉儿”而身负重伤,失去了两只眼睛和一条前腿,从此成为豺群中地位最低、随时会被牺牲掉的“苦豺”。终于有一天,“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兔嘴”对它已经一无用处,但“白眉儿”时时处处照顾它,让它衔着自己的尾巴给它带路,捕到食物总是挑最鲜嫩的给它。当豺群因为饥饿而要吃掉“兔嘴”时,“白眉儿”挺身而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代替“兔嘴”作为救急的食物。

“滴水之恩,将以涌泉相报。”“兔嘴”曾经给过它温暖,它也要尽自己所能来回报“兔嘴”、感恩“兔嘴”,这就是“白眉儿”——一只懂得感恩的豺。

成语势不两立:势不两立[shì bù liǎng lì],意指依形势是不能并存的。比喻敌对的双方不能同时并存。◎语出《战国策·楚策一》。[源]《战国策·楚策一》苏秦为赵合从,说楚威王曰:“楚,天下之强国也。大王,天下之贤王也。楚地西有黔中、巫郡,东有夏州、海阳,南有洞庭、苍梧,北有汾陉之塞、郇阳。地方五千里,带甲百万,车千乘,骑万匹,粟支十年,此霸王之资也。夫以楚之强与大王之贤,天下莫能当也。今乃欲西面而事秦,则诸侯莫不南面而朝於章台之下矣。秦之所害於天下莫如楚,楚强则秦弱,楚弱则秦强,此其势不两立。故为王至计,莫如从亲以孤秦。大王不从亲,秦必起两军:一军出武关;一军下黔中。若此,则鄢、郢动矣。臣闻治之其未乱,为之其未有也;患至而後忧之,则无及已。故愿大王之早计之。《战国策·楚策一》张仪为秦破从连横,说楚王曰:“秦地半天下,兵敌四国,被山带河,四塞以为固。虎贲之士百余万,车千乘,骑万疋,粟如丘山。法令既明,士卒安难乐死。主严以明,将知以武。虽无出兵甲,席卷常山之险,折天下之脊,天下後服者先亡。且夫为从者,无以异於驱群羊而攻猛虎也。夫虎之与羊,不格明矣。今大王不与猛虎而与群羊,窃以为大王之计过矣。凡天下强国,非秦而楚,非楚而秦。两国敌侔交争,其势不两立。而大王不与秦,秦下甲兵,据宜阳,韩之上地不通;下河东,取成皋,韩必入臣於秦。韩入臣,魏则从风而动。秦攻楚之西,韩、魏攻其北,社稷岂得无危哉?”《韩非子·人主》且法术之士,与当途之臣,不相容也。何以明之?主有术士,则大臣不得制断,近习不敢卖重,大臣、左右权势息,则人主之道明矣。今则不然,其当途之臣,得势擅事以环其私;左右近习,朋党比周以制疏远,则法术之士奚时得进用?人主奚时得论裁?故有术不必用,而势不两立,法术之士,焉得无危?[典故]战国七雄当中,以秦国最为强大,其余六国为了不被强秦所并,无不用尽计谋。纵横家苏秦提出了合纵政策,主张联合楚、齐、燕、韩、赵、魏六国之力,共同抵抗秦国。《战国策·楚策一》中记载了苏秦对楚威王的游说。首先,他极力称赞威王的贤能与楚国的地大物博。接着,话锋一转,讥刺威王的软弱。他分析楚国的情况,认为楚国的实力极为雄厚,若还必须侍奉秦国,那其余各国就更应理所当然的向秦称臣,到那个时侯,秦国就可以轻易的吞并各国了。再纵观天下局势,各个诸侯国中,秦国对楚国最为忌惮,楚国的气势若强盛,秦国就会相对的消弱,反之,楚弱则秦强,两股势力互为消长,绝不会同时并存。所以,苏秦建议威王应该联合邻近各国,把秦国孤立起来,如此才是求得生存的最好方法。《战国策·楚策一》中又另有一段,描述战国时张仪为破楚、齐、燕、韩、赵、魏六国的联合,於是分别利诱六国与秦国亲善。当游说楚王时,他以秦、楚二强若欲相争而无法并存,则秦必采军事手段使楚岌岌可危作为要胁,而欲迫使楚国改与秦国联合。其中也用到“势不两立”一语。後来“势不两立”演变为成语,用来比喻敌对的双方不能同时并存。

成语地大物博:博:丰富。指国家疆土辽阔,资源丰富。如:唐·韩愈《平淮西碑》:“地大物博,蘖牙其间。”又如:又因江南地大物博,差使很多,大非别省可比。——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二十九回

混血豺王读后感_488字

动物中的一些故事有时也可以突破其它小说,是因为那自然纯洁的美,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入一体的原态的生命。我品味阅读了动物小说也不也不就是为了这个吗?混血豺王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故事讲的是一只豺,她就是一个“混血儿”,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使它既不能当狗又不能当豺,痛苦的活着,后来立了功被阿索星收留,但又被老狗陷害而被追杀,然后它再次返回豺群,因为杀了狼的头领,击退了狼群成了豺王。后来为了救出阿索星把自己的战友悄悄的咬死。可忘恩负义的阿索星因为知道了豺的老窝想把他们一网打尽,于是便联合左右两村,拿着火枪开始了大规模的灭豺行动,豺为了逃命把自己的孩子藏好,虽然大部分豺都逃了出来,但万万没想到狗的嗅觉如此之好,幼豺一只不剩全部被抓走了,豺王便学着狗的叫声迷惑猎人救出所有的豺,但由于学狗叫而被豺群们发现他是狗的血统,而被逐出豺群咬断双脚,最后被猎狗活活咬死。

豺王的故事是如此的悲惨,其实命运就是这样会作弄人,事情总有正反面,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我们做事只要不昧着良心,不以牺牲别人的幸福为代价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好,经历过了,我努力了,也不算是失败。

成语一网打尽:比喻一个不漏地全部抓住或彻底肃清。如:宋·魏泰《东轩笔录》卷四:“聊为相公一网打尽。”又如:人民也会想到:使汉奸合法化的,自己就是汉奸,人民的决心是要一网打尽的。——闻一多《谨防汉奸合法化》

成语忘恩负义:恩:恩惠;负:违背;义:情谊,恩谊。忘记别人对自己的好处,反而做出对不起别人的事。如:《魏书·萧宝夤传》:“背恩忘义,枭獍其心。”又如:此人好夸大,且忘恩负义,你要仔细识他才好。——清·黄小配《大马扁》第十六回

混血豺王读后感_512字

《混血豺王》的主角是一只优秀猎狗洛戛和一只母豺达维娅生下来的混血豺“白眉儿”。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帮助白眉儿做了黑蝴蝶的儿子,可是好景不长,黑蝴蝶马上就发现了达维娅的阴谋,白眉儿成了孤儿。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收留了可怜的白眉儿,白眉儿靠着自己独特的打猎本领、很牛的嗅觉和丛林生活本领,猎获了一只珍贵的猞猁,成了猎户寨最优秀的猎犬,摘得了象征荣誉和地位的铜钉护脖儿。但是在一次给牛烫烙印时,为救主人而使用了豺的捕食方法“掏肠绝技”,接着又被老黑狗报复,只好回到了豺群。真可怜呐!

回到了豺群,白眉儿被沦为苦豺,但是他并没有气馁,并一直等待着机会恢复地位。真有志气呐!在狼群和豺群大战的时候,白眉儿立了大功,被众豺推举成王,把可恶的夏索尔赶下了台。但是白眉儿心太软,没有按照祖先的方法把夏索尔沦为苦豺。有一次雪天,埃蒂斯红豺群因没有食物只好把以前抚养过白眉儿的兔嘴给吃了。接着,人类们开始对埃蒂斯红豺群展开了前所未有的超级大屠杀,埃蒂斯红豺群里死的死、伤的伤,在最后一刻,白眉儿为了全豺群的生死选择了自我毁灭。白眉儿真是各方面都为他人着想!

本书的主人公身上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学习的方面,我们要向白眉儿学习!

成语许许多多:很多数量的人或物。如: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要完成这个基本任务,有许许多多的工作要做。”又如:路遥《平凡的世界》第一卷第二章:“当然,许许多多的所见所识他都还不能全部理解。”

成语好景不长:景:境况,光景;长:长久。美好的光景不能永远存在。如:路遥《平凡的世界》第四卷第41章:“可是好景不长!中午时分,老人的病情突然加重了——肚子疼得在一堆破棉絮中滚来滚去!”又如:他们匆匆结合,总是好景不长的。

混血豺王读后感_514字

读完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被白眉坎坷的一生所震撼。

《混血豺王》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

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白眉儿因为打败大花狼,救了豺群,所以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

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当我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

成语犹豫不决:犹豫:迟疑。拿不定主意。如:《战国策·赵策三》:“平原君犹豫未有所决。”《周书·贺拔胜传》:“今乃顿兵不进,犹豫不决。”又如:在决定这件事如何处理时,他变得犹豫不决起来。

成语恩重如山:恩情深厚,像山一样深重。如:宋·陆游《删定官供职谢启》:“拔茅以征,冒处清流之末;及瓜雨往,曾无累月之淹。恩重如山,感深至骨。”又如:神僧恩重如山,寡人酬谢不尽。——明·吴承恩《西游记》第六十九回

混血豺王读后感_539字

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

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

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成语聪明才智:指有丰富敏捷的智力和显着的才能。如: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治家》:“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子,助其不足。”又如:因思姊姊同妹妹,聪明才智岂输男。——清·秋谨《精卫石》第二回

成语如愿以偿:如愿以偿[rú yuàn yǐ cháng],意指偿,实现。“如愿以偿”指心愿得以实现。语或本唐·韩愈〈新修滕王阁记〉。[源] 唐·韩愈〈新修滕王阁记〉(据《全唐文·卷五五七·韩愈》引)愈少时,则闻江南多临观之美,而滕王阁独为第一,有瑰伟绝特之称。及得三王所为序赋记等,壮其文辞,益欲往一观而读之,以忘吾忧。系官於朝,愿莫之遂。十四年,以言事斥守揭阳,便道取疾以至海上,又不得过南昌而观所谓滕王阁者。其冬,以天子进大号,加恩区内,移刺袁州。袁於南昌为属邑,私喜幸自语,以为当得躬诣大府,受约束於下执事,及其无事且还,倘得一至其处,窃寄目偿所愿焉。[典故]“如愿以偿”是指心愿得以实现。在比较早的文献中,如唐代韩愈〈新修滕王阁记〉说到:自己早想亲自前去滕王阁观赏,但是几次机会都擦身而过。滕王阁位於今江西省新建县城西章江门上的一座阁楼,为唐高祖子滕王元婴当洪州刺史时所建,落成之日,适被封为滕王,因以名阁。在韩愈心目中,那是江南第一美景,所以韩愈文章一开头就说:“愈少时,则闻江南多临观之美,而滕王阁独为第一,有瑰伟绝特之称。”唐宪宗元和十四年冬,韩愈担任袁州刺史。袁州为南昌属邑,本来想这下子应该有机会“寄目偿所愿”。哪里知道,为人属下,事情一忙,机会仍然错失。这里的“寄目偿所愿”就含有“如愿以偿”的意思。後来“如愿以偿”这句成语可能就是由此演变而出,指心愿得以实现。当然,更明确的用法,出现在清朝曾国藩〈署安徽司禀陈管见数端伏候裁择由〉文:“惟军?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1/242635.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樗蚕⑶П洌恢茨苋缭敢猿シ穸俊币布丁豆俪∠中渭恰さ谒牧亍诽岬接懈鋈私邪拖楦Γ土酥乩窀恿迹恿家虼讼蚋ù笕怂岛没埃搬崂窗拖楦蛊淙缭敢猿ィ故诹偾逯萑薄保簿褪堑鄙狭斯佟H绻扇〗峡淼谋曜迹比缓奈恼驴梢运凳钦饩涑捎锏牡湓矗裨蚓涂赡艿搅饲宕懦鱿至恕?/p>

混血豺王读后感_554字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双面猎犬》的续写。这本书写的也很精彩,抓住了动物的动作和心理活动,详细的描写了动物的特点。使读者每读一遍都有不同的感想。

白眉儿因为在第一次打猎时,捕捉到了一只珍贵的猞猁,于是它就成了主任阿蛮星的宠儿。直到有一次捕猎,它追上了一只母豺,是白眉儿的第二个母亲,因为在一条窄沟里,所以主人没有发现白眉儿以前是一只豺,但是狡猾的老黑狗识破了白眉儿的真面目。于是便想要赶白眉儿走,但是老黑狗不是它的对手,它便在自己老死前设下了一个圈套想让主人认出白眉儿的真面目。老黑狗狡猾奸诈,最终,它还是掉进了老黑狗的阴谋,它被无情的赶出了家,回到了它的埃蒂斯豺群。在一次与狼群的争斗中,豺群因为有白眉儿而侥幸打败了狼群,所有豺都拥护白眉儿做豺王,那天它荣登王位。但是有一天豺群被猎人团团围住,它们把小豺都藏了起来,豺群逃走了,当豺群回来时,小豺都被抓走了。白眉儿为了救小豺,装成了狗,成功把小豺救了回来,但是豺群抛弃了它,因为大家都知道了它曾经是一只狗。白眉儿死了,是被猎人围起来打死的,它的尾巴没有了,后腿也瘸了。

白眉儿的英勇善战和它的聪明才智使我佩服,但是我觉得豺群不应该抛弃白眉儿,因为毕竟是它救回了小豺,让这个豺群重新拥有了后代,让母豺们重新见到了自己的孩子。这样做实在是有一点忘恩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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