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应又改造了中华传统文化,与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建立了高度关联和深刻认同。
2023-02-05
更新时间:2023-02-07 02:22:31作者:百科知识库
整理了新基础教育读后感(1700字)、岁月是染泪刀(1658字)、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1684字)、读《追风筝的人》有感(1673字)、看清看轻,为之淡然—《活着》读后感(1719字)等1700字左右的高二读后感作文5篇,供您参阅。
作为一名小学英语教师,尤其是一名新教师,我能够在工作之处就接触到叶澜教授的新基础理论,我觉得我很幸运,这篇文章我还需要一遍遍地拜读才能慢慢地透彻地领悟其精华和寓意,已经读过两遍,我的感受很深,其中,我对文章中教师角色理想重建感悟较深。
文章中指出,一堂好课没有绝对的标准,但有一些基本的要求。就我们“新基础教育”而言,我认为一堂好课要达到的基本要求是:1.有意义。在这节课中,学生的学习是有意义的。初步的意义是他学到了新的知识;再进一步是锻炼了他的能力;再往前发展是在这个过程中有良好的积极的情感体验,使他产生更进一步学习的强烈的要求;再发展一步,在这个过程中他越来越会主动地投入到学习中去。这样学习学生会学到新东西,学生上课,“进来以前和出去的时候是不是有了变化”,没有变化就没有意义。一切都很顺,教师讲的东西学生都知道了,那你何必再上这个课呢?所以第一点是有意义的课,也就是说,它是一节扎实的课。
2.有效率。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面上而言,这堂课下来,对全班学生中的多少学生是有效的,包括好的、中间的、困难的,他们有多少效率;二是效率的高低,有的高一些,有的低一些,但如果没有效率或者只是对少数学生有效率,那么这节课都不能算是比较好的课。从这个意义上,这节课应该是充实的课。整个过程中,大家都有事情干,通过你的教学,学生都发生了一些变化,整个课堂是充实的,能量是大的。
3.有生成性。这节课不完全是预设的,而是在课堂中有教师和学生的真实的、情感的、智慧的、思维的、能力的投入,有互动的过程,气氛相当活跃。在这个过程中既有资源的生成,又有过程状态生成,这样的课可称为丰实的课。
4.常态性。我们受公开课的影响太深,当有人听课的时候,容易出的毛病是准备过度。教师课前很辛苦、学生很兴奋,到了课堂上成了准备好的东西来表演。大量的准备,课堂上没有新的东西生成出来,是准备好的东西的再现。当然,课前的准备有利于学生的学习。但课堂有它独特的价值,这个价值就在于它是公共的空间,这个空间需要有思维的碰撞、相应的讨论,最后在这个过程中师生相互地生成许多新的东西。“新基础教育”反对借班上课,为了让大家淡化公开课的概念,至少不去说“公开课”,只有“研讨课”。不管谁坐在你的教室里,哪怕是部长,你都要旁若无人,你是为孩子、为学生上课,不是给听课的人听的,要“无他人”,所以我把这样的课称为平实的课(平平常常,实实在在的课)。这种课是平时都能上的课,而不是很多人帮你准备,然后才能上的课。
5.有待完善的课。课不可能十全十美,十全十美的课作假的可能性很大。只要是真实的就是有缺憾的,有缺憾是真实的一个指标。公开课要上成是没有一点点问题的课,那么这个预设的目标本身就是错误的,这样的预设给教师增加了很多的心理压力,然后作大量的准备,最后的效果是出不了“彩”。生活中的课本来就是有缺憾的、有待完善的,这样的课称为真实的课。
扎实、充实、丰实、平实、真实,说起来好象很容易,真正做到却很难,但正是在这样一个追求的过程中,我们教师的专业水平才能得到提高,他的心胸也变得博大起来。同时他也才能够真正享受到教学作为一个创造过程的全部欢乐和智慧的体验。
“新基础教育”追求的学校效应概括为四句话:“把课堂还给学生,让课堂充满生命活力;把班级留给学生,让班级充满成长气息;把创造还给教师,让教育充满智慧挑战;把精神发展主动权还给师生,让学校充满勃勃生机。
今天的教育,不能只停留在完成传递人类文化、知识、技能上,停留在让学生只知学习与继承,不思也不会创造的水平上。把学生生命中探索的欲望点燃起来,创造的潜能开发出来,让他们拥有一个充满信心、勇于开拓发展的积极人生,树立起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高远志向,才是当代中国教育特有的历史使命和社会价值。与此同时,教师劳动的创造性和作为教育专业人员的教师,其自身的创造意识和创造能力的问题,也以从未有过的鲜明方式突显出来了。因为,“一个墨守成规的教师对于学生创造力的发展无疑是一种近乎灾难的障碍”。
所以,我会不断进行自我的创新,以造福于我的学生们。
成语十全十美:十分完美,毫无欠缺。如:《周礼·天官冢宰下·医师》:“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事,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又如:新生事物在刚产生时,并不都是十全十美,但总是不断发展壮大,最终是要取代旧事物的。
成语旁若无人:旁若无人[páng ruò wú rén],意指把身旁的人视若无睹,形容说话举动毫无顾忌。语出《史记·卷八六·刺客列传·荆轲》。後亦用“旁若无人”形容态度高傲。[源]《史记·卷八六·刺客列传·荆轲》荆轲既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於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於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荆轲虽游於酒人乎,然其为人沈深好书;其所游诸侯,尽与其贤豪长者相结。其之燕,燕之处士田光先生亦善待之,知其非庸人也。[典故]荆轲,战国卫国人,好读书击剑。他在卫国不被重用,於是到处游历。荆轲到了燕国後,跟燕国一个杀狗的,以及善於击筑的高渐离交好。荆轲好喝酒,天天和杀狗的屠夫及高渐离一起在燕国的街市上喝酒。喝到有点醉意时,高渐离击筑,荆轲和着歌,彼此非常快乐,但是一会儿又相对着哭起来,两个人又唱又哭,好像旁边没有人一样。荆轲虽爱喝酒,但他的为人,却是沉着深密,喜欢读书,他在各国游历,都和贤豪长者们结交。他到了燕国,燕国的处士田光先生,也很客气地接待他,知道他并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後来在燕王喜二十八年,荆轲带着夹有匕首的地图和秦将樊於期的首级入秦,行刺秦王,结果事败被杀。後来《史记·刺客列传》原文的“旁若无人”演变成一句成语,用来形容说话举动毫无顾忌,亦可形容态度高傲。
——读《诗经·黍离》有感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我怀念你。可我怀念的是从前的你。琉璃瓦与青瓷瓶,金銮殿与沉香屑,四角天与红围墙,曾经轻易挥霍了那么多纸醉金迷的日子,如今回首却只觉沉痛。知否?知否?现在我安静地站在你面前,不是一时兴起,不是心血来潮。我怀念了你这么久,从离开的那一刻起,思念的弦从未停止在我心底弹一首凄婉的曲。知否?知否?逼迫我故地重游的,是心中不堪重负地方怀念,哪怕知道去路是一场凭吊与祭奠,我也只能孤身前往。现在的我再度站在这里,还来不及明了,曾经是幻影,怀念是陷阱,前路是梦境。你看你绿苗依依,可知曾经满眼金碧辉煌?你看你战火未侵,可知身后只剩断壁残垣?你看我沉默不语,可知我有万千思绪徒留叹息?你看我面容依旧,可知我已伤痕累累遍体鳞伤?我怀念你。可我怀念的不是此刻的你。来回踱步,来回踱步,是否倾覆天地都无法让时光倒转?深锁眉头,深锁眉头,要怎样才能修补好所有裂缝让你光鲜依旧?谁知道,谁了解,此刻的我像是沉溺在无边的深蓝里,头顶是渐次灭顶的泡沫,脚下是深不见底的深渊,我不可遏制地往下沉,好像永远也触不到底。我只看了你一眼,就难过得说不出话了。彼黍离离,彼稷之穗。行迈靡靡,中心如醉。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杨柳依依,桃花依旧笑春风。沧海桑田是摆脱不了的命,物是人非是如影随形的咒。我站在你脚下,你盘踞在我面前,你我仅隔半尺,可这却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了。一个是繁华的遗迹,一个是苟安的躯壳,一个是时代的屈辱,一个是卑微的印记。你说,——我们是不是从此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从此天各一方,两不相关?这天堑般的距离,从我弃你而去的那一刻起就无法消弭了吧。跨越一朝的兴衰,我的指尖轻触你冰冷破败的墙。青苔深深,你支离破碎的墙面被柔软湿漉的绿意覆盖,像是更触目惊心的疤痕。血迹斑斑,你荒芜贫瘠的土地被灼热鲜红的血液灌溉,竟也生长出欣欣向荣的庄稼。纵横的新生与蛰伏的伤口,你千疮百孔的躯体,不堪入目。我差点忘了,几个月前我还在这里信步闲游,这里的一草一木还保存着我的记忆,我的家人朋友手下刚刚在这里倒下。明明没过多久,为什么已经恍若隔世了?可是我怀念你,只有这才是唯一清晰的事,就算怀念的不是此刻的你。再回首,我以未亡人的身份,你以已逝者的面容,我不敢触你,你看不到我,时光苍老了心,风景迷乱了眼,我是漂泊的孤魂,你是寂寞的野鬼,就算紧紧相拥,也只能圈起一堆冰冷的空气吧。我差点忘了,你我之间相隔的,不是短短几个月,而是歌舞升平、觥筹交错的一个朝代。有谁知道吗?有谁了解吗?我难过的不是自己的荣华一夕尽毁,不是自己无法用鲜血扞卫你的尊严而只能做个逃兵,我难过的不是你曾经那么美好而现在破败不堪,不是以后漫漫岁月里你会被淹没在历史长河里。我难过的,是眼前清晰可见的“不可能”,不可能再回到从前了,不可能了,连幻想都无法存在了。——可是,我却还是无法停止怀念。彼黍离离,彼稷之实。行迈靡靡,中心如噎。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是不是应该回去了呢?抹去我将流未流的眼泪,放下我荒诞可笑的执念,跨上我瘦弱苍老的战马,趁失望还未演变成绝望的时候,逃离。现在就转身离开的话,我也许还能忘了你,忘了你支离破碎的面容,忘了那些缱绻的情思。我也许也还可以继续生活下去。朝代的更替是寻常事,人事的变迁是寻常事,我没有必要为一个已腐朽的朝代殉葬了自己。可是,好像还是太晚了。你的身影是我始料未及的沉重,那些斑驳的血迹,那些残损的城墙,那些萋萋的荒草,那些森然的白骨,既已成为蛰伏在我心底的影子,就再也无法轻易抹去了。说好只看你一眼,从此便做陌生人,却还是心不由己的,让你成了我最惨淡深刻的心事。终于还是为你殉了葬,以我本该风平浪静的一生。没有人知道吧,没有人了解吧,曾经不是曾经,后来没有后来,我引以为傲的回忆是战火纷飞中的纸醉金迷,我深恶痛绝的未来是国泰民安时的颠沛流离。这一生,原就是一场错。
成语触目惊心:触目惊心[chù mù jīng xīn],意指目光所及,令人内心深受冲击。语本《南齐书·卷二二·豫章文献王列传》。形容事情景况,令人震惊。[源]《南齐书·卷二二·豫章文献王列传》蔼又与右率沈约书曰:“夫道宣余烈,竹帛有时先朽,德孚遗事,金石更非後亡。丞相独秀生民,傍照日月。标胜丘园,素履穆於忠义,誉应华衮,功迹着於弼谐。无得而称,理绝照载。若夫日用阒寂,虽无取於锱铢,岁功宏达,谅有寄於衡石。窃承贵州士民,或建碑表,俾我荆南,阅感无地。且作纪江、汉,道基分陕,衣冠礼乐,咸被後昆。若其望碑尽礼,我州之旧俗,倾廛罢肆,鄙(士)〔土〕之遗风,庶几弘烈或不泯坠。荆、江、湘三州策名不少,并欲各率毫厘,少申景慕。斯文之托,历选惟疑,必待文蔚辞宗,德佥茂履,非高明而谁?岂能骋无愧之辞,詶式瞻之望。吾西州穷士,一介寂寥,恩周荣誉,泽遍衣食,永惟道廕,日月就远,缅寻遗烈,触目崩心。常谓福齐南山,庆锺仁寿,吾侪小人,贻尘帷盖。岂图一旦遂投此请。[典故]“触目惊心”原作“触目崩心”。据《南齐书·卷三二·豫章文献王列传》载,南齐豫章文献王萧嶷过世後,受过他恩惠的乐蔼在写给沈约的书信中说,自己原本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西州穷士,因为受到萧嶷的重用,才能有今天衣食无缺的生活。随着时间消逝,缅怀追寻萧嶷遗留的功业,目光所及,令人内心深受冲击。後来“触目惊心”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形容事情景况,令人震惊。出现“触目惊心”的书证如明·王世贞《鸣凤记·第九出》:“李大人,闻言兴慨,触目惊心。”
成语行迈靡靡,中心摇摇:行迈:走路;靡靡:行走迟缓的样子。走路缓慢,心里晃荡。形容心情沉重惶惑。如:《诗经·王风·黍离》:“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又如:正值雨雪,俱乘款段,莫不艰辛;朝则齐鏣,夜还连榻,行迈靡靡,中心摇摇。——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怨怒》
看到这个标题,我想到的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出门远行时发生的一些趣事儿,第一次深入接触这个社会的兴奋而复杂的心情,或者是受到了什么刻骨铭心的震撼。看完全文后我才发现什么也不是,但是的确让我刻骨铭心,我原来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
小说一开篇,就如同一个梦的开始。突如其来,一个梦境、一个随着起伏的海浪漂流的旅途开始了。似乎都没怎么准备好,路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在脚下延伸。
远行的意义有很多,其中一条便是“百闻不如一见”,于是作者写道:“我在路上遇到不少人,可他们都不知道前面是何处,前面是否有旅店。他们都这样告诉我:‘你走过去看吧。’我觉得他们说的太好了,我确实是在走过去看”。
“公路高低起伏,那高处总在诱惑我,诱惑我没命地奔上去看旅店,可每次都只看到另一个高处,中间是一个令人沮丧的弧度。”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啊。“我”似乎有点像希腊神话里终年推着巨石上山的西西弗斯,每次接近山顶,巨石都会因为他的体力不支而重新回到山脚。人生总是陷在这种荒谬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之中,一直到最后一刻。这仿佛是这个梦里对现实最忠实的折射。
然后那辆汽车就出现了,像任何梦一样,总有些东西会莫名其妙地闯进来。同时进入视线的还有那个把头塞在车头里屁股上长着晚霞的司机。从此,更加梦呓般的情节和古怪的行为接二连三地发生了。
那司机先是粗暴地对那少年说滚开,即使他抽了他的烟。可少年据理力争上了车后,他的态度又来了个180度大转变。先是一直笑嘻嘻地十分友好的看着他,再是热心地请他吃苹果。他们竟然成为了好得不能再好的朋友。当汽车抛锚的时候,修不好车的司机在马路中央做起了广播操,而且认认真真一节不落。做完又绕着汽车小跑起来。后来有人来抢苹果,任少年怎么叫喊司机都好像听不见,还在悠哉游哉的散步。少年的鼻子被打得挂在了脸上,司机只会在远处哈哈大笑。最后,司机抱着少年的背包上了最后一辆拖拉机,还是哈哈大笑,最后扬长而去,消失在山坡尽头。
这样的结局实在太荒谬了。如果说前面都是作者设下的谜团或悬念的话,最后总会把真相和盘托出吧。可是我们失望了,结局里除了恐怖的笑声没有别的,或许它还称不上是个结局,只是一个梦的尾声,彻头彻尾充满着谜团和悬念。即使醒来,也无法将它们一一解开。且这样的无谓的探索也只会是徒劳。每个人都可能有一种答案。
离奇和诡异的情节把一切都置身于了一个异样且独立的空间,然而它还是有一定逻辑和条理的──少年最后终于还是找到了旅店,也是他的精神家园──那辆破烂而疲惫的汽车。他会觉得它的心还是暖和的,也就意味着少年的心也还是暖和的,没有因为遭遇了暴力和抛弃而自暴自弃。我们也多多少少得到了一些安慰──不是一切都变得荒诞了,变得令人失望了。
余华自己说:“人类自身的肤浅来自经验的局限和对精神本质的疏远,只有脱离常识,背弃现状世界提供的秩序和逻辑,才能自由地接近真实。”看似玄奥的话语,其实并不难理解:他认为现实中的真实并不真实,他所提倡的真实是现实中的我们认为的荒诞。他是用表面的荒诞来写表面的真实,好让我们看清真正的真实。这样匠心独运的手法,清晰思辨的哲学突破,让我佩服万分。
连莫言也望尘莫及地说:“牙医的生涯培养和发展了他的这种天性,促使他像拔牙一样把客观事物中包涵的确定性意义全部拔除了。于是,在他营造的文学口腔里,剩下的只有血肉模糊的牙床,向人们昭示着牙齿们曾经存在过的幻影。”
人们都说自己感受到了一种由悖谬的逻辑关系与清晰准确的动作构成的统一所产生的梦一样的美丽。这突然让我害怕起来,我觉得自己存在的这个世界好像就这样崩塌了,被解构了,似乎什么都可以发生,不需要任何解释。仿佛另一个空间的大门刚刚在我的脑子里洞开,那是一种由奇异的,如梦的,却又不完全把客观世界打乱的想像力构成的,让人琢磨不透的空间。然而,令我惊喜的是,原本小说的开头放到了最后──我欢快地冲出了家门,像一匹兴高采烈的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这样满怀憧憬的青春之旅遇到丑恶的荒诞世事时产生的天壤之别的反差和剧烈的碰撞,无疑给这篇仿梦小说提供了更强的审美张力,令人回味无穷。
成语天壤之别:壤:地。天和地,一极在上,一级在下,比喻差别极大。如:《抱朴子·内篇·论仙》:“趋舍所尚,耳目之欲,其为不同,已有天壤之觉(较),冰炭之乖矣。”又如:按照一般人的生理机能来说,聪明与不聪明虽有差别,但并不存在天壤之别。
成语迫不及待:迫不及待[pò bù jí dài],意指情况急迫,不能再等。语或出明·王夫之《读通监论·卷二四·唐德宗》。後亦用“迫不及待”形容心情急切,不愿等待。[源] 明·王夫之《读通监论·卷二四·唐德宗》德宗不许李惟岳之嗣位而乱起。延及数年,身几危,国几亡,天下鼎沸,是岂可谓德宗之宜听其嗣?使假我之爵位,据我之土地甲兵,以抗我哉?而不许之,则又兵连祸结而不解。论者至此,而议已穷,谓不先其本,而急图其末是已。顾处此迫不及待之势,许不许两言而判。徒追咎於既往,而无以应仓卒,是亦尘羹土饭之言耳。[典故]“迫不及待”是指情况相当紧急,不能再等待,可能出自明代文人王夫之的《读通监论》。《读通监论》是王夫之读了《资治通监》这本书所写的心得,其中第二十四卷里是抒发对唐德宗这段历史的感想。《资治通监》里记载,唐朝由於在各处边境设立节度使,让他们领兵镇边,导致各节度使独揽区域里的军政大权,雄霸一方,与中央对抗,至中叶以後渐成祸患。唐德宗时,成德节度使李宝臣过世,他的儿子李惟岳想要继承父亲的职位。因德宗想削弱节度使的势力,便不答应。有大臣向他上谏说:“李惟岳现已掌握父亲的势力了,如果不正式任命他接任,必定会作乱。”德宗听了说:“这些叛贼原来根本没有本钱作乱,都是假我的名号,占我的土地,聚众为害。如果一直照着他们的意思,将来不是会更乱吗?李惟岳是一定会作乱的,任不任命都一样。”仍然坚持不允许。後来李惟岳果真集结魏博节度使田悦、淄青节度使李正己、山南东道节度使梁崇义等起兵叛乱。虽然不久後,这场乱事就被其他节度使平定,但之後又有不少节度使叛乱,使得国家好几年兵连祸结,动荡不安。王夫之认为一般人在看这段历史时,都认为德宗这种作法没有解决问题的根源,但他却觉得并无不妥。允许李惟岳嗣位或不允许,只是两句不同的话而已,评论者只归咎德宗之不许,却没办法提应急的好法子,也只是饭後无稽之谈罢了。王夫之在书中用“迫不及待”形容当时藩镇势力已经相当庞大,不容等待从根本去解决的情形。後来“迫不及待”可能就是出自此处,用来形容情况急迫,不能再等。用於人则是形容心情急切,不愿等待。如:《孽海花·第二七回》:“战局日危,迟留一日,即多一日损失,中堂也迫不及待,已定明日请训後,即便启行。”
在寒假里,我用闲暇时间阅读了这本《追风筝的人》。这是一本由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有名的代表作,同时也是他的第一本小说。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12岁的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他年幼时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他们一起长大,形影不离,一起度过懒洋洋的悠长夏日,他们在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还有一起放风筝和追风筝,过着快乐的生活。但在一场风筝比赛后,一切都随之改变了。哈桑为了保住风筝大赛中赢得的那只蓝风筝,在小巷中被鸡奸。但阿米尔最终因为胆怯而没有出面救哈桑。但哈桑并不责怪他,还任劳任怨地干活。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板,竟以哈桑偷东西为由赶走了他。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了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份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哈桑竟是爸爸的私生子。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决定保护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
我读后觉得这本书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主要以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的亲密友谊为贯穿全文的主线,写出了三代人的情感纠葛。其中哈桑对少爷的忠心耿耿,阿米尔对哈桑的弃之与背叛,以及阿米尔心中的救赎,小说情节巧妙交错,使小说得到了高度的评价。
说先我先评价一下书中的人物形象。阿米尔少爷内心有一定的嫉妒心,他不满父亲对哈桑过多的赞扬和奖励和自己的冷淡失望,内心一直感到挫败和不平,内心开始排斥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哈桑。阿米尔在哈桑需要帮助的时候,却不管不顾他。我想如果换一下位置,那哈桑一定会挺身而出,抵御那帮恶势力。阿米尔却没有这样做,眼睁睁的看着哈桑受辱。回家后,他又为自己的弱懦而感到惭愧,每天面对哈桑都让他内心备受煎熬。所以他选择了一个卑鄙而极端的方式,诬赖他,把他赶走。读到这里我都为哈桑打抱不平,阿米尔也太过分了,他怎么忍心把对自己如此好的哈桑赶走呢?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对哈桑加倍好,完全可以做到情同手足,把哈桑时时刻刻放在心上。但阿米尔后来为了赎罪,救助了哈桑的儿子。这一点还说明他良知未泯,终于有了一次对得起哈桑并赎罪的机会了。
下面再说说哈桑吧,个人认为较于阿米尔,哈桑的形象要光辉得多。哈桑对自己的付出任劳任怨,这是在当近社会十分少有的,自己十分喜欢阿米尔,觉得这样的一个大好人就应该长命百岁。但到他死的那段,我却哭的稀里哗啦的,想到他什么事都默默承受,尽力按照少爷的意思,他那一段剥石榴,问少爷真会那样做吗,如果只要他让,那么他一定会尽力去做。还有风筝大赛的那段,他凑近阿米尔的脸,问他他什么时候骗过他。有人说哈桑太傻,我却不那么认为,我觉得这恰恰是他善良的表现。这个角色让我一次又一次的为之动容,让无数次的落泪。
至于阿米尔的父亲,我觉得他是一个有多面性格的人,对哈桑的不敢承认,影忍者心中的爱,不敢在阿米尔面前表现出来。知道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父亲的牺牲与丑闻。
当然,书中也充满令人回萦难忘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男人在市场上出售他的腿;足球场中场休息时间,一对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上活活被砸死;一个涂脂抹粉的男孩被迫出卖身体,跳着以前街头手风琴艺人的猴子表演的舞步。看似残忍,但这一幕幕一切切尽是社会真相。
本文读来好像一部简单的家庭故事,但他的政治内涵是反应美国与阿富汗的斗争。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温馨闲适,却因为不同种方法之间的摩擦而出现紧张。也让我们了解历史在美国和中东之间的分岔。
小说一出得到的好评度非常高,我觉得其中有一条评价说得最贴切:
生命的节奏是这个故事的框架。这部小说以1970年的阿富汗以后的美国为背景,文采飞扬,雅俗共赏。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令人不忍揭露,作者以恩典与救赎生命圆满循环的动力展露无遗。这是一部极具疗愈价值的宏伟文学作品。
——《水牛城新闻》
多读读书会有意外的收获,也能引发思想的共鸣,特别是像《追风筝的人》一样的励志小说。让你知道人生不一定是完美的,只有错了后改正,救赎,经过了苦涩和酸楚之后,用一生的时间来挽回。
成语形影不离:象形体和它的影子那样分不开。形容彼此关系亲密,经常在一起。如: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二:“青县农家少妇,性轻佻,随其夫操作,形影不离。”又如:他们俩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成语打抱不平:遇见不公平的事,挺身而出,帮助受欺负的一方。如: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四十五回:“气的我只有替平儿打抱不平。”又如:扶正义,打抱不平,正是我们革命党我的本色。——吴玉章《从甲午战争前后到辛亥革命前后的回忆》
文/刘兆臻
一群淳朴而纯实的人们,为了活着而在奔波,为了活着而在努力奋斗。在夹缝“炼狱”中生存,本道生活太过不易,经历太多生生死死,经历太多喜悦苦痛,大喜大悲之下,最终萦绕在心头的是看清一切的淡然。
合上书,抚平自己心中微微泛起的叫做“苦郁不平”的涟漪,认真思考起来。“活着”这个词的本身其实就是对于《活着》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吧。
活着,那到底什么才是活着呢?是一生璀璨辉煌,名利双收,就此走向人生巅峰?还是吃喝不愁,放飞自我,肆意挥霍?还是穷苦一生,茫然无助,默然忍受坎坷一生?不,都不是!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以活着为基本目的而产生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要求。
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就去做了,努力的活着!翻看《活着》一书的评论,是微微有点诧异的。我并不喜欢去反驳别人的想法,但我真的不太认同“富贵的后半生是一种麻木的苟活”的这一类的想法。福贵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有着去补偿他过去所犯下的错误的权利,同样,他也可以有着过一个平凡的生活的权利。前半生,福贵欺民霸市,目无尊上;后半生,他戾气全无,只想为自己的后半生而打拼。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在经历了一次次伤心苦痛后选择了坚强去忍受。曼德拉曾经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是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我欣赏这种有弹性的生命状态,快乐地经历风雨,笑对人生。”所以,像福贵这种有弹性的承受生活的所有苦难,能接受自己从高处跌落下来的落差,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努力,他的奋起吗?难道就因为福贵在后半生并没有活出我们期待中的样子,就因为他的沉默忍受,而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麻木的苟活”吗?不,他能度过生命中的所有不幸,这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种始终不会出现“绝望”的态度。曼德拉不就这么说的吗?“你若不屈服,这世界又能把你怎样”?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而余华,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残酷的本质从一层层的假象里剥离出来。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福贵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习惯到最终把自己都当成了一位人生的看客。
福贵生活的时代背景可能就带有点灰色低沉色彩。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虽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但是这样反而更容易让我们看清楚福贵想挣扎却愈发挣脱不开的无力,看清苦难下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也因此,让我们更近一层地去感受福贵的忍耐之路的心酸历程。也许,一个人前半生的罪过要拿他整个后半生来赎还,也许一个人不能选择生活的因,一个人生活的果却可以去选择。所以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的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
活着又何必多言。余华在自序中说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当我们学着去忍受,当我们学着去用乐观承受生命之重,当我们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那么苦难和悲痛也就不再有刚提起苦难和悲痛的那般苦涩,自然生活中也就不再存在绝望。“千钧一发”大概就是在说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巨大承受力吧。活着,责任,乐观,坚持,所有的词汇合起来让我有了一层新的领悟。
淡然!是晚年福贵给我最大的感触。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一人一牛,乐的安然自在。
整个故事已经读完,人物的结局也已经了解,心中的涩然久久未平,但晚年福贵心中的淡然也算是给我们读者的一丝丝欣慰了吧!
说到这里,我开始感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比起福贵的不容易,我实在幸福太多。就让我载着乐观的心态,且歌且徐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吧!
成语千钧一发:千钧一发[qiān jūn yī fǎ],意指千钧重物用一根头发系着。比喻情况非常危险。语本《列子·仲尼》。[源]《列子·仲尼》乐正子舆曰:“子,龙之徒,焉得不饰其阙?吾又言其尤者。龙诳魏王曰:『有意不心。有指不至。有物不尽。有影不移。发引千钧。白马非马。孤犊未尝有母。』其负类反伦,不可胜言也。”公子牟曰:“子不谕至言而以为尤也,尤其在子矣。夫无意则心同。无指则皆至。尽物者常有。影不移者,说在改也。发引千钧,势至等也。白马非马,形名离也。孤犊未尝有母,非孤犊也。”《汉书·卷五一·贾邹枚路传·枚乘》夫以一缕之任,系千钧之重,上县无极之高,下垂不测之渊,虽甚愚之人,犹知哀其将绝也。[典故]“千钧一发”原作“发引千钧”。典源本於《列子·仲尼》。中山公子牟,是魏国公室的公子,爱好与贤人交游,不管国事,他很推崇赵国人公孙龙的学说。乐正子舆知道後,对着公子牟嘲笑公孙龙说:“公孙龙言辞荒诞,善於诡辩,像他说的发引千钧、白马非马等言论,根本是违背客观规律的谬论!”公子牟听了反驳乐正子舆说:“智者的话,本来就不是愚者所能了解的,你说那些言论不合理,其实是因为你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就拿『发引千钧』来说,一根头发之所以可以系着千钧重物,这是因为头发承受力量均衡的原因。』”以一根细发丝,拉引千钧之重物,在一般人的看法,本来就是随时会断,《列子》此处所说的“发引千钧,势至等”是一种逻辑推论,并不影响“发引千钧”代表危险状况的原义,所以在《汉书·卷五一·贾邹枚路传·枚乘》里,“夫以一缕之任,系千钧之重”,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拿一根细线系着千钧的重物;另外在唐·韩愈〈与孟尚书书〉中,“其危如一发引千钧”,这句话的意思是:情势的危急,就像是在一根头发上,挂着千钧重的东西一样。这两处的说法都是危险的意思後来“千钧一发”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非常危险。“千钧一发”较早的书证如宋·李曾伯〈水龙吟·吾皇神武中兴〉词:“中流孤艇,千钧一发,老夫何有?”
成语芸芸众生:芸芸:形容众多;众生:原指一切生物,后指许多人。原指世间的一切生灵。后多指大群无知无识的人。如:《老子》第十六章:“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礼记·祭义》:“众生必死,死必归土。”又如:这些话,是告诉芸芸众生,到底是有一大部分感觉不敏的。——鲁迅《三闲集·文艺与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