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应又改造了中华传统文化,与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建立了高度关联和深刻认同。
2023-02-05
更新时间:2023-02-06 16:08:22作者:百科知识库
本文包括读《普法教育读本》有感、普法教育读本读后感(447字)、与法同行——读《普法教育读本》有感(695字)、读《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有感(1176字)等400字、700字、800字、1200字左右的读书笔记作文4篇,供您参阅。
最近,老师发了一本《普法教育读本》给我们,我看了之后,仔细品味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
这本书是一本根据法律转变成漫画的书,让我们对法律理解得更透彻,这本书向我们介绍了许多法律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儿童权利公约》……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时去小卖部买零食,吃完后,回家后,妈妈闻到了味道,便问我:“你是不是买零食了?钱从哪来的?”我吞吞吐吐地说“我的零花钱。”“我们又没有给你钱,你哪来的?”妈妈问。我把头埋得低低的,惭愧地说“我偷偷拿的。”妈妈严肃地对我说“这就是你的不对,没经过我们的同意就拿钱,这叫‘偷’,在这样下去的话,你说不定就成了小偷,我们做人要踏踏实实,拿别人的东西要经过别人的同意。”我听了妈妈的话,再不偷东西了。
《普法教育读本》让我终身受益,我读这本百不读不厌,每一次读,都能发现新的东西。
成语吞吞吐吐:想说,但又不痛痛快快地说。形容说话有顾虑。如: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第五回:“你一味的吞吞吐吐,支支吾吾,你把我作何等人看待。”又如:至于新作,现在可是难了,较好的简直无处发表,但若做得吞吞吐吐,自己又觉无聊。(鲁迅《书信集·致曹靖华》)
成语支支吾吾:指说话吞吞吐吐,含混躲闪。亦作“支支梧梧”。如: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第五回:“我既这等苦苦相问,你自然就该侃侃而谈,怎么问了半日,你一味的吞吞吐吐,支支吾吾?”又如:指导员觉得黄金宝有点反常,两只眼映着灯闪光,好像含着泪,问他又支支吾吾地不肯明说。——杨朔《熔炉》
学法,知可为而不可为;用法,行应为而勿妄为。法律已融入到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是我们建设幸福安康生活的前提和保障。我阅读了这本《普法教育度读本》从中受益匪浅。打开这本图文并茂的书籍,我一下子就被这生动形象的插图,贴近生活的事例和细致深入的讲解吸引住了。细读之后,我才发现这本读物的意义不仅只在如此。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名族的希望,我们理应健康的成长,去迎接美好的明天。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谈薄等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朵朵美丽的青春之花就在黯淡无光中萎然凋谢,为了最大限度地让青少年保护自身健康成长,让人文花朵更加美丽的盛开,我们青少年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这本普法教育读本就是一本蕴含了丰富法律知识的书籍,它把我们领入了法律的殿堂,它告诉我们,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它教会我们去共同唱响一曲遵纪乐曲,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扞卫者。青少年的生活充满了七色阳光,然而即便是在阳光普照的时候,也难免出现短暂的阴云。成长中的少年,难免还有一些挥之不去的烦恼。而法律,维护了我们的权利,让我们具有了独立的人格。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这些看似严明,生硬的法律,其实无不贴近我们的生活,无不充满了那暖暖的法律之爱。康德说过:有两样东西,愈是经常和持久地思考它们,对它们日久弥新和不断增长之魅力以及崇敬之情就愈加充实着心灵:我头顶上的灿烂的星空,和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律。一本读本,一些案例,但足以溅起我心灵的涟漪,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中。
成语点点滴滴:一点一滴,形容数量非常少。如:清·钱彩《说岳全传》第四回:“眼光四射,口中流出涎来,点点滴滴,滴在水内。”又如:学习要靠点点滴滴地积累。
成语图文并茂:指书刊中的文字流畅,插图丰富精美。如:王朔《修改后发表》:“我始终认为贵刊是国内的一流刊物,图文并茂,趣味高雅,是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三性结合的比较突出的好刊物。”又如:学生都喜欢图文并茂的课本。
我从《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上,了解和学到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并感悟不少。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
法律就像一个鱼缸,而我们就好似鱼缸中的鱼,即受它的束缚,又不至于我们跳出缸外而自取灭亡。因为没有了它,我们就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和保证,我们同样不能存活,所以法律是我们社会生活的前提。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
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它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比如说在十字路口,有的司机一看没人,就闯红灯,违反了交通规则;有的人在红灯时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过马路,令一些正常行驶的司机猛踩刹车,车轮下发出刺耳的声音,令人心惊肉跳。每当看到这种情况,我总会想:“千万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就要出人命了!”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
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唱响一曲遵纪乐曲,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扞卫者。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成语十字路口:两条道路交叉的地方。比喻处在对重大事情需要决定怎样选择的境地。如:宋·叶梦得《避暑录话·下·旧说崔慎为瓦棺寺僧后身》:“何以不待其末年,执十字路口,痛与百掴,方为快意。”又如:站在歧路上是几乎难于举足,站在十字路口,是可走的道路很多。(鲁迅《华盖集·北京通信》)
成语心惊肉跳:形容担心灾祸临头,恐慌不安。如:元·无名氏《争报恩》第三折:“不知怎么,这一会儿心惊肉战,这一双好小脚儿再走也走不动了。”又如:在那个闷热的夜晚,发生了那种淑娴现在想起还心惊肉跳的事情,使她的精神受到极大的创伤。——冯德英《迎春花》第十五章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始终让我记忆犹新。因为,在这本书中,记录的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它里面包含了我们如何保护自己和保护他人健康的方法,每读一遍,都会从这本书中发现新的知识,新的内容,新的启示。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在如今社会中,有许多不良青年,把一个个在快乐中学习和生活的青少年引入歧途。这正是因为青少年们不能阻挡别人的诱惑,在稚嫩的心灵中,不能时刻记着自己的守则而导致的种种不愉快。我们要从小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要成为一个良好的习惯,成为一个大家心里时时刻刻想着的习惯。说到法律,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都会对它有一定的了解,俗活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黯淡无光。它是大家都要遵守的纪律,千万不要说自己是一个孩子,法律便跟自己没有关系。其实,法律,时时刻刻地停留在人们的身边,你一不小心,便会触犯它。
所有的事情,都是在生活中发生的:那天放学后,我的同学陪我去买作业本。走到商店门口,她突然间说:“我看上了一个玩具,我已经把自己所有的零花钱都拿出来了,可就差两块钱,你能不能借给我?”朋友有难,自然要帮,于是,我便爽快地答应了她。走进商店,她给我指了指她看上的玩具,我看了价钱后,仿如晴天霹雳,235元!这么贵的东西她都要买?我立马跑过去质问她:“235元!你哪来的这些钱?”她看到我的表情后,仿佛是做贼心虚,吞吞吐吐地说了一句:“这……这是我……的零花钱。”我一看她那大惊失色的表情,便知道这钱来头不简单。于是我便问他,这——是你的钱吗?经过我的再三质问,她终于低下了头:“对不起,我不应该骗你的,其实,这不是我的钱,昨天,我趁我爸妈都去上班的时候,再床垫底下偷拿了300元,我知道错了……”她一边抽泣一边说着。没关系,人人都会犯小错,只要你虚心改正小错误,就不会酿成大错误的出现,做人要光明磊落,不要总是偷偷摸摸的,要记住一点,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去拿。如果你真得喜欢那个玩具,你可以跟你的爸爸妈妈商量,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成果。她听了我的话,立刻擦干了眼泪说:“谢谢你,谢谢你指出我的缺点与不足,我一定会把钱还给我的家人,从此以后,都要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她说罢,便跑回家把钱放回了床垫底下。我想,如果没有人教导她的话,那在以后的生活中,就会又出现一个小偷,为我们美好的生活增添一点不美丽的色彩。
爱德华说过:“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普法先行,关爱明天。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一齐创造美好的法制社会吧!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我学会了从前我不知道的法律知识,以前我总是觉得法律离我们还很远,但是现在,读了《普法教育读本》后,我改变了我对“法律”的看法,其实,法律离我们并不远,只要你善于观察,善于思考,你总会发现它的!
成语晴天霹雳:霹雳:响雷。晴天打响雷。比喻突然发生意外的,令人震惊的事件。如:宋·陆游《四日夜鸡未鸣起作》诗:“放翁病过秋,忽起作醉墨。正如久蛰龙,青天飞霹雳。”又如:猝闻这信,真是晴天霹雳,人人裂目,个个椎心。——清·曾朴《孽海花》第十七回
成语记忆犹新:犹:还。过去的事,至今印象还非常清楚,就象刚才发生的一样。如:宋·刘克庄《后村全集·跋章南举千藁》:“仆曩官健上,多识其士,友去之数十年,犹记忆如新相知;今屈指故交存者十无一二。”又如:恭王因为皇帝的告戒,记忆犹新,在这些加官进爵的事上,要避把持的嫌疑。——高阳《玉座珠帘》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