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更新时间:2023-03-22 00:50:02作者:百科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务院直接领导的社会主义企业集团。简称中信公司。

中信公司成立于1979年10月,是工贸结合、技贸结合、金融与投资和外贸结合,利用外资从事生产、技术、金融、贸易、服务等全方位综合性的经济实体。其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通过吸收和运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开展对外、对内经济合作,从事国际、国内金融活动,办理国内外投资业务,进行国内外贸易,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中信公司的总部设在北京。截至1987年,其直属子公司有:中信兴业公司、中信贸易公司、中信实业银行、中信房地产公司、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保利科技有限公司、中信天津工业发展公司及中信香港集团、嘉华银行(香港)、西林公司(美国)、中信澳大利亚公司、中信加拿大公司等。中信公司并在东京、纽约、法兰克福、巴黎设有代表处。中信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为企业法人。中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1986年底总资产为人民币80亿元。

中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和经营下列业务:

(1)从事国内外投资业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2)从事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风险投资;

(3)从事国际、国内金融业务和对外担保业务,在国内外独资或合资开办银行、财务公司;

(4)在国内外发行和代理发行债券等各种有价证券;

(5)经营国内外租赁业务;

(6)承办外商在华投资安全等保险业务,经营国际保险及再保险业务;

(7)经营国际、国内贸易;

(8)开展国际工程承包、分包及劳务输出业务;

(9)经营房地产业务,开展旅游服务;

(10)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信托、咨询和承办其他代理业务等。

中信公司董事会是中信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务院任命。常务董事、董事由有关方面推荐,经过协商,由董事长聘任,并报国务院备案。

中信公司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受国务院委托,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

中信公司设监事会,首席监事、副首席监事由国务院任命。

1979年以来,中信公司同世界各国的金融界、企业界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在国内外积极组建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截至1986年底共计54家;同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发展横向经济联系,筹措外资,引进技术、设备,组织国内合资或合作企业,截至1986年底共计123家。1982年起多次在国外和香港发行债券;在国内首先开展租赁业务,并对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