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审批程序

更新时间:2023-03-22 00:41:16作者:百科

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审批程序

中国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审批程序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算编制的严肃性和法制性,增强各决算编制单位和审批机构的责任心,使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编制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审核内容

包括审核决算编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三个方面。及时性,是指检查各编制单位是否按规定的日期报送决算;准确性,是决算审核的核心部分,主要检查:

(1)是否按照规定的口径编制决算,各项资金是否按规定收取提留和使用;

(2)决算收支数字是否真实、准确无误;

(3)报表之间的对应关系,上下年度有关数字关系是否衔接;

(4)决算说明是否揭示了问题,是否全面,具有一定的新意和深度;完整性,是指审查决算报表的份数、页数、印章等是否齐全,有无缺漏。

审核方式

包括直接审核、互相审核和交叉审核三种。直接审核,是指上级对下级报送的决算直接进行的审查核实;互相审核,是指通过召开会审会方式,由同级地区、部门或单位之间对其决算进行相互审查核实;交叉审核,既采用直接审核又采用互相审核方式。

审批程序

①地方级决算的审批。地方所属基层会计核算单位的决算,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主管部门的决算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汇总;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编制的地方决算,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汇总报送财政部审核。

(2)中央级决算的审批。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基层会计核算单位的决算,由国务院各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部审批。

(3)财政部汇总全国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报送国务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