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英雄纪念碑
2023-03-21
更新时间:2023-03-22 00:36:05作者:百科
[拼音]:shehuizhuyi zhidu xia de huobi liutong
[外文]:circulation of money under socialist system
社会主义国家以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通过商品买卖等形式,在人们之间形成的不断转手的运动。商品和货币的易位,是货币流通的基本的形式(见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货币)。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信用和银行的存在,货币流通具有现金流通和转帐流通两种形式。在中国,货币流通以国家银行为中心,并与信用活动结合在一起。
(1)现金流通指人民币的纸币和硬辅币的流通,主要服务于和居民有关的货币收支,如支付工资、奖金、收购农副产品及其他对个人的支付。
(2)转帐流通,主要指各单位的活期存款的流通,一般服务于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之间发生的货币收支。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除结算起点以下的小额收支可使用现金外,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目前,中国的银行货币收付总额绝大部分是通过转帐进行的,现金流通限制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转帐流通已成为货币流通的主要形式。这就为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聚集和分配货币资金创造了有利条件。现金流通和转帐流通紧密联系,相互补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中国为了加强货币流通的计划管理,把货币流通的两种形式作了严格的划分,各自形成了不同的流通渠道,即现金流通渠道和转帐流通渠道。
现金流通渠道分为现金投放渠道和现金回笼渠道两方面(见现金计划)。现金投放渠道有以下四条:
(1)工资和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包括国家职工工资、集体职工工资、其他劳动报酬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这类投放是银行在城镇投放现金的主要渠道,是形成城镇居民消费品购买力的基本因素。
(2)行政管理费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费和企业单位的管理费。它形成社会集团购买力的一部分。
(3)农村财政、信贷支出。包括国家财政支援农村的投资、小型水利补助费、国家向农村投放的农贷和预购订金等。这些农村财政、信贷支出,主要采取转帐形式,但也有一部分使用现金,如,农村基层组织提取现金支付工资、津贴,用于零星采购、支付管理费用,信用社对个人发放贷款、支付储蓄等。
(4)农副产品收购支出。它是银行向农村投放现金的主要渠道。国家向农村集体单位收购农副产品,主要通过转帐结算。集体单位取得收入后,一部分作为生产费用和积累,形成对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力;另一部分,提取现金作劳动报酬。此外,国家向农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要支付现金。农民的现金收入,除一部分用于购置生产资料外,主要部分用于购买生活资料,形成农村居民的消费品购买力。
在上述四条现金投放渠道中,前三条渠道属于非商品性投放。其特点是:国家投放货币,实际上是国家向市场投放物资,国家商品库存会相应地减少。第四条渠道属于商品性投放,国家收购农副产品,虽然投放出大量现金,但是,钱出去,货进来,国家可以掌握大量物资,增加商品库存,从而增加回笼货币的能力。只要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格合理,产品又符合社会需要,这种现金投放,就不存在货币量过多的问题。
现金回笼的渠道也有以下四条:
(1)销售商品收入,简称“商品回笼”,是现金回笼的主要渠道。大力发展符合社会需要的生活资料的生产,是增加现金回笼能力的根本性措施。
(2)服务事业收入,简称“服务回笼”,主要是指船票、戏票、水电费、文教卫生等方面的现金收入。
(3)向居民个人征收的税款收入,简称“财政回笼”,如车船牌照税、集市交易税、屠宰税等现金收入。
(4)储蓄存款和收回农贷,简称“信用回笼”。储蓄对居民来说,是推迟了购买力的实现,从整个社会来看,由于此存彼取,互相交错,在银行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余额,这部分余额是银行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按政策及时收回农贷,不仅可以加速农贷资金的周转,充分发挥农贷支援农业生产的作用,同时也可以起到调节社会购买力的作用。
转帐流通渠道转帐流通是通过银行各存款帐户之间数字的划转进行的。在办理转帐结算过程中,各种转帐凭证实际上执行货币的职能,是转帐流通的工具。转帐流通,货币没有离开银行,对银行来说,不存在什么货币投放和回笼的问题。转帐流通渠道按其服务对象的经济活动内容的性质来划分,主要有以下五条渠道:
(1)商品交易结算。
(2)劳务供应结算。
(3)财政部门的预算收支。
(4)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资金拨缴。
(5)银行信贷收支。以上①和②是转帐流通的两条主要渠道,它直接为商品和劳务交易服务。
(3)和④属于资金无偿再分配性质。
(5)虽然也属于资金再分配性质,但它是有偿的,对各企业单位的资金余缺可以进行灵活的调剂;同时,它还是银行根据商品流通扩大的需要,为社会增加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量的渠道。银行信贷收支规模,对转帐流通和现金流通的规模,都有直接影响。贷款的发放,会引起社会货币流通量的增加,意味着社会购买力的增加;贷款的收回,会引起货币流通量的减少,意味着社会购买力的减少。
货币流通决定于商品流通。马克思在分析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的辩证关系的基础上,揭示了货币流通规律,以公式表示,就是:
从这一公式中可以看出:一定时期流通中的货币必要量,是由商品价格的高低、商品总量的多少和货币流通速度的快慢三个因素决定的。假定货币流通速度已定,流通中所必要的货币量,就取决于商品价格水平×商品总量,即商品价格总额,这是货币流通规律的基本内涵。这一规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仍然适用。
在纸币流通代替了金属货币流通以后,又产生了纸币流通规律,货币流通规律便和纸币流通规律同时起作用。纸币作为价值符号所“特有的运动不是从商品形态变化直接产生的,而是由于它同金的正确比例遭到破坏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 112页)。如果纸币的投放量(指纸币发行量和各单位在银行的活期存款量等因素)被严格地限制在它代表的金属货币数量内时,“它们的运动就只反映货币流通本身的规律”(同前,第23卷,第147页)。只有当时纸币投放量超过了它所代替的同名的金币量时,货币流通规律的作用才为纸币流通的特有规律所代替,即以纸币贬值、物价上涨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社会主义国家要根据货币流通规律的要求,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使纸币的投放量限制在流通中的货币必要量的范围内,以保持币值和物价的基本稳定。
为了防止通货膨胀和保持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中国采取稳定货币流通的政策,力求遵照货币流通规律的要求,保持货币流通的正常化。衡量货币流通量是否正常的标志是:
(1)社会货币购买力和社会商品供应量在总额上和结构上是否平衡。如果都保持平衡,货币流通就算正常,否则,就是不正常。
(2)社会货币购买力同商品库存之间的比例关系是否合理。一定的商品库存是商品流通的必要条件,衡量货币流通是否正常,不能仅看当年商品的供应状况,还要看社会商品库存是否合理。合理的商品库存,不仅在总额上要与货币流通量保持合理的比例,而且库存结构也要合理。只有库存总额和结构都合理了,才能成为货币流通正常化的物质保证。
(3)商品价格总水平是否稳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物价变动虽然不能完全反映货币流通的状况,但是,中国随着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统一定价范围将逐步缩小,浮动价格和自由价格的范围将逐步扩大,在这后两种范围内的价格决定,不同程度上受市场供求,从而受流通中的货币量的影响。因此,价格的变动仍不失为测量货币流通正常与否的一个数据。
中国实行稳定货币流通、促进经济发展的方针,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这是因为国民经济处于国家的计划和指导之下,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流通都是受到计划调节的,国民经济中的主要货币收支也是受国家计划控制的,这就为稳定货币流通提供了前提条件。国家手中掌握的大量商品,是稳定货币流通的物质保证。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见信贷计划)是最集中的货币收支,财政和银行由国家掌握,国家可以根据宏观决策的要求,有计划地调节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对货币流通总量和货币流通方向的构成起决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