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国家信息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资金是否征缴企业所得税

更新时间:2023-02-05 01:21:32作者:百科知识库

国家信息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资金是否征缴企业所得税

我公司于2006年度取得国家信息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专项补助资金,此项资金已做到专款专用,但本年度地税部门拟对我公司征缴此项资金的企业所得税,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明确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

  2008年4月23日

本文标签:财务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