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整理论的内容
2023-02-05
更新时间:2023-02-05 01:14:15作者:百科知识库
您好!我的问题是:固定资产折旧在税收上分为三大类: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电子设备,如果我单位房屋建筑物类折旧超出税收规定的扣除标准2万元,另外两类少提0.5万元,那么,汇算清缴时,能否按差额进行纳税调整增加,即只调增1.5万元?请指教。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据此,企业实际发生房屋建筑物类折旧超出税收规定的扣除标准2万元,另外两类固定资产未发生折旧0.5万元,未发生折旧0.5万元不能与实际发生多计提的折旧2万元互抵。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