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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所政府办的学校中,由学校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学校模拟开办面向学生营业的酒吧和客房,请问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更新时间:2023-02-05 01:09:32作者:百科知识库

在一所政府办的学校中,由学校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学校模拟开办面向学生营业的酒吧和客房,请问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若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按规定申报纳税。

本文标签:财务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