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整理论的内容
2023-02-05
更新时间:2023-02-05 01:00:31作者:百科知识库
(1)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开立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应按照《外汇帐户使用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驻华机构外汇帐户备案表》规定的收支范围办理收付;
(2)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进入外汇结算帐户的,在外汇局核定的最高金额内保留外汇;超过最高金额的外汇,应当卖给指定银行。开户金融机构收到外商投资企业超过外汇结算帐户最高金额的经常项目外汇,可以暂时予以入帐,同时通知外商投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汇。逾期不办理的,开户金融机构应当抄报当地外汇局,由外汇局责令强制结汇;
(3)其他类型的帐户应当按照《外汇帐户使用证》规定的结汇方式办理外汇帐户内资金的结汇。